那是源于某一天不经意间瞥到了落地镜中的自己。
不知道别的小朋友对美的认知是怎样的,总之,当时时颖是被自己的美貌给震惊到了的。
她是真的真心实意的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连白雪公主都比不上自己。
这种对容貌的迷恋,让她以近乎平淡的方式度过了小孩子最需要父母的成长阶段。
等孤芳自赏够了,并深感自己读的书不够多言语太匮乏,不够形象的夸赞自己的美貌后,她开始意识到自己需要舔狗,不,是跟班,也不对,是朋友。
很早之前,她的父母就跟她说过,交朋友,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开心,在这个前提下,其他都无所谓,如果一段‘友情’让你觉得不开心了,那就换朋友,以你的身份,是不可能会缺朋友的。
那时的时颖对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不太理解的,不过却牢牢记住了这一点,事实也确实如此。
她有得天独厚的美貌,身价万贯,所以哪怕再多人私底下厌恶她,在她面前也难以说出一句不好的话。
她的‘友谊’,不需要自己委屈求全。
熊家长交出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可想而知,不过得益于如今发达的网络,她也渐渐意识到了这不算友谊,最多是个跟班。
不过无所谓,时颖并不是很在意这种东西。
真正在意起来的时候,大概是在青春期,时颖突然多愁善感起来。
她觉得自己的灵魂不够完美。
虽然她有万贯家财,但是她没有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虽然她有万贯家财,但是她没有能同生共死的朋友。
完美的皮囊,当然也得有完美的灵魂。
时颖为此很苦恼。
于是她灵光一闪,隐瞒身份,转到了时家发家的小城市,开始当起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不过她理解的普通跟普通人理解的普通不太一样,总之,时颖最后失望的发现,可能是她长得太好看了,连老天爷都嫉妒了,不允许她再拥有完美的灵魂,所以她找不到合心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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