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未眠后悔把霍嘉琪带回她的住处了,因为这个丫头让她抓狂。
“天呐,绵姐姐,你怎么住这种地方?”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我的狗都不愿意住!”
“这里到处都是细菌病毒!”
“眠姐姐,这里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你快点搬走吧!”
“真不敢相信国内还有这种烂地方,这还是我认识的超一线城市吗?!”
“这种地方,人怎么能住得下去的?要是让我住一天,我宁愿去死!”
“天哪,窗帘一拉开,外面居然就是墙,都看不到天空!”
“我的妈呀!对面房子的窗户伸手就能够到,太吓人了吧!”
“厕所好小,好破!这什么热水器?太烂了吧,不会触电吗?”
“啊啊啊!蟑螂!!!!眠姐姐,救命!!!”
听到霍嘉琪聒噪的声音,童未眠的耳朵都有些疼,对于这样活在象牙塔里的千金小姐,享有最顶级的生活,自然是没有见过这种地方,比这更差的地方多了去了,要是她看到,还不得当场晕过去。
这样的握手楼,有上千万打工者住在这儿,如果没有这样的地方,其他正儿八经的小区他们是租不起的。
所以这里虽然破旧,环境很差,但是对于那些生活拮据,收入不高的人来说,这是唯一的避风港了。
“不是见多识广吗?还在这嗷嗷叫,这里隔音不好,小心楼上的壮汉来敲门。”童未眠警告道。
“眠姐姐。”霍嘉琪吓得挽住她的手臂,“你为什么住这呀?不能换个好一点的地方吗?”
霍嘉琪看童未眠长那么漂亮,每天打扮得也很好看,而且有一股贵族气质,还以为她过的是小资生活,早上端着美式咖啡,中午优雅地吃着西餐,到了下午,坐在阳台上喝着下午茶,晚上品着红酒,看着楼下波澜壮阔的风景。
可没想到她住在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
“这里房租便宜呀。条件好的地方,房租一个月叁四千。霍小姐,不是谁都像你一样不缺钱。”
其实童未眠有时候不喜欢跟这些没有吃过苦头的人结交,他们的价值观注定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