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翔苦笑一声,注视着他:“我们认识了那么久,你还是叫我‘郑公子’。”
偏偏心中觉得有些好笑,开玩笑地道:“不然的话,该如何称呼你?”他和郑翔具体是如何认识,他确实已经不太记得,似乎是有一次,他把自己弄的黑不溜秋,在街上乞讨,随后去河边洗脸,被郑翔看到。郑翔因此得知他一直在行骗,后来,便时不时地找他。事实上,他与郑翔并不熟。
郑翔语塞,想了想,试探地道:“我的家人,朋友都叫我阿翔。”
偏偏笑了笑,不置可否:“对了,郑公子,你找我出来应该是有话要说吧?”
郑翔迟疑片刻,见左右无人,右手伸向偏偏的左手。
偏偏下意识地将手往后一闪,挑眉看着他。
“偏偏,我一直喜欢你。”
“啊?”偏偏吃了一惊,惊讶地看着他,“郑公子,我听错了吧?”
郑翔向他走近几步,正色道:“你没有听错,我喜欢你。不然的话,我当初为何舍不得让你走?又为什么要一下山就来找你?如果不是你不告而别,我——”
“停!”偏偏不些不寒而栗,并非他对郑翔有什么意见,而是觉得一直被一个男人暗恋,这种感觉太过恐怖。他是喜欢轩辕招尧没错,但他并不喜欢男人,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巧是一个男人。
他摇了摇头,淡声道:“出来很久了,我该回去了。今天的事,我会当然没有发生过。”随即,他便转身要离开。
郑翔却紧追几步,拦住他:“偏偏,我是认真的。”
偏偏轻笑一声,目光有些冷淡:“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