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偏偏视线可及范围内终于出现黄沙以外的事物——不远处出现一片红树林,树丛甚是矮小,才到人的膝盖而已。虽说是“树林”,相对于广袤的沙漠来说,不过是零星点点。
“那是什么树?”偏偏好奇地问。这一路上见的最多的是荆棘和仙人掌,都是稀稀落落。
凌云出道:“那是红柳。再往前要小心了。这一带经常有劫匪出现,靠抢劫过往商队维持生计。那些人都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是什么善茬儿。”
偏偏的神色严肃了几分,点了点头,左手按住轩辕招尧环在他腰间的手臂。
又往前走了不远,偏偏眼尖地看见前方一对人马疾驰而来。
“有人过来了。”
凌云出凝神一听,神色多了几分警醒:“是劫匪!”
偏偏侧耳细听,果然听见起哄般的吆喝声:“喔喝!喔喝……”
人影越来越近,足足有十五六人,各个都被晒成铜色,身形魁梧,面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口中发出嘲弄的哄声,呈半圆形包抄过来。
“哟,三位,远道而来辛苦了。”为首那人相貌堂堂,却匪气十足,身着白色短衫,头戴一顶白色竖帽,一脸嬉笑,双眼闪烁着精光,甚是狡猾,暗中扫视偏偏三人骆驼上载着的东西。此人正是黑鹰匪帮的大当家巴猖,他原本的名字本来是巴畅,不过做了劫匪后,觉得这名字太过柔弱,所以改了个名字叫做“巴猖”,自觉非常霸气。
凌云出只是向导,也有心见识一下偏偏的本事,所以没有开口。
“你们想干什么?”偏偏淡然地看着为首那人,将左手按在剑鞘上,目光含着几分警告。
“兄弟们守了大半天,只看到你们三人,也辛苦的很,所以想向几位借点银子花花。”巴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