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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1 / 2)

话说到这里,他们几个都不太敢继续往下查了。感觉无论是人是鬼,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得罪的起的。

郑媛不知道,这事情经过她三叔以及三叔手底下几个公安脑洞大开,直接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了。这事一下子就引起了各部门领导的注意,不过也是因为这样,郑天虎究竟大晚上溜达去茅草屋的原因就没人来探究了,因为没人相信这个祖上八辈五代以内所有亲戚都可查,并且都是贫下中农的郑天虎会和特务扯上关系,大伙更愿意相信他就是一个被无辜牵连的受害者。

郑全刚回了家,郑媛就迎了上来,端了一茶缸子凉白开,递给她爸,张口便问:“爸,我刚看到公安带着你去大伯家了,是去调查郑天虎的事了吗?”

郑全刚往椅子上一坐,接过茶缸子喝了两口水润润喉咙,恼道:“你堂哥那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非说是什么女鬼闹事!”顿了下,他神色忽然一变,叹了口气,“要说起来,这事儿也奇怪,你说那写了满墙的红喜字咋就突然消失不见了呢?”他把茶缸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撂。

“红喜字不见了?”郑媛也惊了下,她一时没往自己使用的墨水效果上想,还以为是哪个多管闲事的给擦了呢。听郑全刚仔细描述了下,她才恍然意识到自己使用大概就是那种被称为“消失墨水”的神奇墨水,然后心里就忍不住偷偷乐了,幸灾乐祸地说:“说不定真是女鬼看上我堂哥了呢?”

郑全刚横她一眼:“胡说八道!”

“那我堂哥咋说的,他说他为啥到青山脚底下那个破屋子去了吗?”郑媛又问。

郑全刚说:“他说他晚上睡不着觉,溜达过去的。”说到这里他冷哼了一声,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这才是胡咧咧呢,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去偷公家的东西的!”

山根脚下那条路可不就是通果园的?要是偷了东西一时半会儿不好往家里带,正好能在王巧儿那破屋子里落落脚,藏藏东西。郑媛稍一琢磨就明白了,她爸这是误会郑天虎大晚上不睡觉去果园子偷水果去了。不过想想也是,之前这事儿郑天虎就没少干,也不赖人误会他。

见郑天虎没把她和她嫂子给供出来,郑媛就放下心来了。

第二天,郑全刚以及大队书记王永庆还有副书记副队长等统统被被叫到公社那边开了个会,他们回来后就立马组织大队所有人到大队部前面的空地集合,给全体社员开了一场思想大会,严禁社员私下传播任何封建迷信的流言蜚语。

郑全刚站在高台上,举着喇叭对底下所有人喊:“这段时间公安局的公安同志以及一些红卫兵都会常常到咱们大队来,要是让他们听到了还有人说啥‘女鬼招亲’‘鬼新郎’这种封建迷信的话,他们一定会把人抓到公安局去,到时候可千万别来找我,我告诉你们,我也救不了你!”

底下“哄”地一声就炸开了,说啥的都有。郑媛知道,其实越是如此郑重,越容易闹得人心惶惶。其实她心里也提心吊胆的,说真的,当时她设计这件事的时候还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让县里领导都注意到了这边。

不过她也知道,越是引起这些大人物的注意,他们越是怀疑不到她这种小人物的头上来。尤其郑全刚刚开完会的时候她还特意打听过了,县里似乎怀疑这次的闹鬼事件是一些反革、命特务闹出来的,郑天虎只是被无辜牵连了。

第119章:第三封信

村里“闻鬼色变”闹闹哄哄了一阵,眼看着入了秋,马上就要秋收了,大伙儿都关心今年的收成能不能多分点粮食填饱肚子,也就没人再关心这个。县里来来回回的查,也没查出来个所以然,连个嫌疑人都抓不到。后来见再没发生类似的事儿,便有人猜是县里这一系列动作打草惊蛇,让那个特务悄悄跑了,于是县里便也没人关注这事了。

于是郑天虎这事就这么虎头蛇尾地过去了。

郑天虎身体好了后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是怕女鬼再来纠缠还是怕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反正很久没咋地出门游荡。

没有碍眼的郑天虎出没,冯明月出门就不再那么提心吊胆了,除了担心自家小姑子装鬼的事儿被揭发出来,她的生活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沈翠云一直住院,所以不知道自己闺女和儿媳妇闹出来的大事,心脏恢复地很好,医生说只要注意保养,不大惊大喜,就不会再轻易犯病,只要少犯病,活到八十岁也不成问题,于是她很快就出院了。

把沈翠云接回家,郑媛就开始变着法儿的给沈翠云做好吃的,空间里除了那本大厨的秘方本子,还有几本普通的菜谱书,她翻着学了学,厨艺是越来越好。就算是调料不全食材简单,她也能变着花样做出来一桌子美味的饭菜。好到沈翠云都忍不住想,就凭她闺女这手艺,就算脾气再坏,品性再差,女婿估计都愿意忍一忍。

远在军队的冯建文并不清楚他的岳父岳母对他满心的愧疚,他收到了郑媛的回信以及灰色羊绒衫后,对郑媛的好感那是蹭蹭地往上涨,觉得他未婚妻真的是又温柔又体贴。

他把羊绒衫抖开,灰色的羊绒衫针脚细密,摸着不厚但软绵绵的,手感非常好,也很温暖。

他正欣赏着呢,门外有人敲了敲门,扭头一看,刘营长进来了。

“哟呵,这是啥!”刘营长一听说冯建文这小子收到了未婚妻的包裹,立马拔脚找了过来。

他想地好着呢,冯建文给未婚妻寄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未婚妻肯定也会往回寄点什么啊。值钱的东西没有,土特产肯定有点吧?见者有份,他就舔着脸过来凑个热闹了。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好家伙,冯建文的未婚妻居然给他寄了一件羊绒衫!

刘营长上手就摸:“这是羊绒衫吧?我见咱团长穿过!”

冯建文得意上脸,乐呵呵地说:“是。”

“哎呦,这东西可贵呢!”刘营长很羡慕,这东西穿在身上不仅仅保暖,还代表着身份呢,一般人可穿不起,“没想到啊建文,你个还没过门的小媳妇对你还真好啊。”

冯建文也知道羊绒衫稀罕着呢,这东西几乎百分之一百供出口,只有极少一部分留在了国内,而且还得在友谊商场或者使馆附近的涉外宾馆凭外汇券购买。他想,郑媛能弄到,还不知道得花多少钱多少功夫呢,不会是把他寄过去的钱全花了吧?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甜又有点愁,这媳妇也太实在了,给她钱是为了让她给自己买东西的啊,她怎么还给他买了这么贵的衣服?肯定自己还往上添了不少私房钱吧?

不行,他还得再给她寄一点。

刘营长说:“你还拿着干啥,赶紧穿上试试啊,快点试试。”

这天还热,冯建文身上还有汗呢,他有点舍不得穿,觉得穿了就弄脏了。不过刘营长催了,他心里又有些冲动,就隔着衬衣,套在了衣服外面。

羊绒衫是贴身款,好在有弹性,冯建文穿在身上感觉有点紧,刘营长却说:“不错不错,很合身!”

冯建文低头瞅瞅,拽拽里面的衬衣,给整平整了,然后说:“我咋感觉有点小?”

刘营长摇头:“小啥,不小!很合适呢。冬天在里面穿,贴着身上暖和。而且你这么大的个儿,市面上能买到衣服就不错了,我看你媳妇已经买了最大号的了。”

“这倒是。”冯建文美滋滋。他可是长了个一米八八的大高个,又练了一身的硬邦邦的肌肉,块头比一般人大着呢,每次部队上发衣服他都得要最大号的。

很快,郑媛就收到了来自冯建文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的措辞明显比前两封亲昵了不少,至少没再用“您”这种敬称,语气也更加的口语话。

郑媛同志,

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寄来的羊绒衫,羊绒衫很好看,穿在身上也很合身。只是这份礼物太过贵重,我穿在身上又高兴又忐忑,深知你肯定花了不少钱和功夫才买到这件衣服。我们都是出生在普通的贫民家庭,不需要这种贵重礼物表达心意,所以下次千万不要再给我买这种贵重物品了。

我又给你寄了一百块钱以及一些布票工业票还有粮票,如果有喜欢的东西,你就买来用,若是花完了,便给我写信来要,我再给你寄。你我虽然还没有成婚,但我已经向领导打了结婚申请,等年底回家,我们就能去人民公社领结婚证成为一家人了。既然是一家人,你我之间就不用太过客气,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告诉我。

我年纪比你大许多,又在部队里待了多年,很少和像你一般大的年轻小姑娘接触,不知道该如何和你相处,也不知道在信里写些什么,希望你不要太介意我的寡言少语。

最后,代我向岳父岳母问好,祝他们身体健康,以及,期待年底与你相逢。

落款:冯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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