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美味!林彦放下碗筷看向比素日里胃口好了不少的季崇言,心道:若那位姜四小姐每一道饭食的水准都似这钵腊肉八宝饭一般,这……还当真是如今世道崇尚“以瘦为美”的天敌了。
这姜四小姐的身形莫不会是这么来的吧!林彦看着独自一人吃了一钵腊肉八宝饭连一粒米都没给旁人留下的季崇言,突然有些担忧季崇言往后的身形了。
吃完放下碗筷的季崇言面不改色的起身出了门,今日吃的可比往日多了一倍不止,自要消消食的。
在经过默默咽口水的追风身旁时,季崇言却突然停了下来,对追风道:“让康伯驾着马车去金华多买些腊肉回来,今日吃了姜四小姐的腊肉八宝饭,记得还礼。”
说罢便负着手施施然的走远了。
望着季崇言离去的背影,自诩受过“训练”的追风默了默,想到那钵腊肉饭的来源,难得的违背了一回自幼受到的“训练”,腹诽了起来:世子爷莫不是贪嘴儿想要如此一直礼尚往来下去吧!
康伯去金华买腊肉至少也要一天一夜的功夫,再加上挑选什么的,没个两三日回不来。
那盛放腊肉八宝饭的钵被洗净之后就被放在了季崇言的书房里,一抬头便能看到的位置。
“这两日我走了走,打听了下关于夜明珠的线索,听闻那夜明珠最先是出现在一个名唤周老大的江湖山匪手里的。那一日,这周老大穿的一声破破烂烂的衣裳跑到嘉风轩道要见东家。这嘉风轩乃是宝陵首富方家的产业,掌管嘉风轩的方大小姐巾帼不让须眉,颇有手段,自然不是他想见便能见的。眼瞧着嘉风轩管事油盐不进,周老大也是急了,抬手就开了那只盒子。那日是阴天,盒子一开,里头的夜明珠发出朦朦的光,可将当时在场过来典当、赎当的客人都吸引了过来。”林彦说着看向季崇言道,“夜明珠这物件虽说寻常人难得一见,可因着其太过特殊,便是没见过的一见便知道这是夜明珠了。”
“嘉风轩收了么?”季崇言的目光从那只钵上移开,问林彦。
“没有。”林彦摇头,不过想了想,他又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然不会收,不过之后会不会收便不知道了。”
第四十三章 食鱼鲊谈八卦
“方家以倒卖起家,”在街上转了几日的工夫,关于方家的消息便已经套了不少了。到底是凭本事年纪轻轻登上的大理寺卿之位,不是靠祖上庇荫的关系户,林彦查案子一向有些手段,“方家起于前朝,当时宝陵城有个典当行的学徒方志宏凭借在典当行练就出的一双鉴宝的利眼走上的这条路。自古白手起家的,第一笔钱财不是靠半辈子的积累便是带了血的。一个典当行学徒一个月能有多少银钱?方志宏十三入行,二十离开,短短七年便是不吃不喝也攒不下一个开典当行的钱。所以,民间传言这方志宏开典当行的钱便是倒卖了旁人不敢沾的死人陪葬物起家的。”
“这些说法虽说只是民间传闻,没有根据,不过听闻宝陵嘉风轩确实时常有外头没有的宝贝,若不是胆子够大,怕是等闲寻不来的。”林彦说道,“所以我不觉得嘉风轩会就这般简简单单的放手。”
真要怕这个怕那个的也开不了典当行。
“所以,之后我特意查了查那个叫周老大的江湖山匪,他日常在宝陵、金华这一带山头混,混了大半辈子却混的不怎么样。似这等山匪日常刀头舔血的勾当,胆子和本事缺一不可,而他这两样却都欠缺了些,自是混的平平,有了上顿没下顿,日常穿的破破烂烂的在山间晃悠。”
“可我听闻那件事之后这周老大便不见了”林彦说道这里,忍不住冷笑了一声,“这显然有些问题。”
“就算那夜明珠典当不掉,无人敢收,这周老大但凡是个人就要吃饭,老本行还是要做的,是以我想那夜明珠过了方家的眼之后,方家未必肯放手。”林彦猜测了起来,“或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敢收,可之后却还是暗地里偷偷收了。这周老大得了一大笔银钱,自然就不需要做老本行了,换个地方娶妻生子过好日子去了。”
“有这个可能,”眼神飘到那一只钵上顿了片刻之后再次移开的季崇言听到这里开口提醒林彦,“但你的前提是这周老大还是个人,若他不是个人,是个鬼了呢?”
林彦脸色微变。
季崇言神情却是淡淡的:或许是他看人皆恶吧,凡事都会下意识的考虑到最坏的结果。
“能入国库偷盗夜明珠的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季崇言摩挲了一下小指上的玉扳指,轻哂,“夜明珠失窃那一日我便在场,亲眼看到禁军追夜明珠大盗的情形,那人武艺很是厉害,绝非一般江湖草莽可以相比。”
对此林彦倒是不觉得奇怪:“这周老大自然不可能是偷盗夜明珠的人,毕竟没那个本事,只是不知道这夜明珠为什么会落到他的手里。”
“有时候运气来了,以为走了大吉运,到最后却发现这不是大吉,而是大凶。”比起林彦擅长抽丝剥茧的分析,追案查案自然不是季崇言的擅长,不过不涉及案情推理,揣摩人心还是季崇言更擅长一些:“夜明珠的出现除了能引来你我这等正儿八经追查夜明珠的官府中人之外,或许也能引来夜明珠原本的主人,你莫忘了这周老大拿出的夜明珠只有一颗。”
所以,这周老大得夜明珠多半是机缘巧合。
“方家人精明的很,不会轻易放过夜明珠,可若是发现此物烫手,即便不舍得收手,也不会就此贸然出手。”季崇言说这些时神情漫不经心,眼神里带着自有的凉意:“最精明的猎手自然是要等到鹬蚌相争到两败俱伤时再出手。我倒是觉得方家应当会派人跟着周老大,不出手,只是暗中跟着。是以关于周老大的去处,是人还是鬼,方家未必不会知道。”
林彦听罢沉思了一刻,顿了片刻之后,他道:“那我寻个人暗中盯着方家的举动,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看看方家的情形。”
季崇言没有再出声反驳,论查案断案自然是身为大理寺少卿的林彦更厉害,他也只是从旁协助而已。
比起夜明珠本身,倒是这宝陵城让他更有兴趣,这块从无战祸的宝地不仅敢大肆谈论二十年前的旧事,还有……眼神不由自主的再次飘到了那只钵上,季崇言忍不住轻哂:那一篓子小鲫鱼也不知道会在她手中变成何等模样,他倒是有些期待了。
那位“郎艳独绝”送来的两块腊肉一块成了腊肉八宝饭,还有一块便被姜韶颜直接用黄酒和糖蒸了吃了。
真正的好肉便是用最简单的方法烹煮也是美味的,两块腊肉来到姜家别苑还不到一日的工夫便“尸骨无存”了,姜韶颜反思了一下,觉得说到底还是肉太少了的缘故,可不是他们太能吃的缘故。
不过好在没了腊肉,那一坛子的醪糟小鲫鱼可以先捞一些出来炸了做鱼鲊了。
这鱼鲊可不能吃独食,除了得备一些给静慈师太送去之外,小鲫鱼的主人,也就是那两块腊肉的主人也不能少。
姜韶颜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先炸了一些自己试吃了起来。
经过复炸之后的鱼鲊不沾任何蘸料便已然香酥可口,咸鲜美味。不过比起原来的味道,姜韶颜倒是出乎意料的发现原主自长安带来的那两罐辣子酱配上鱼鲊更为美味。
吃着蘸了辣子酱的鱼鲊,香梨说起了那位做辣子酱的长安酒馆老板娘的来历:“那老板娘年华正好,十六七岁的样子,生的端庄又美丽。听说是从宫里放出来的宫人,若非家里人犯了事被送入掖庭,本也是官家小姐。不过比起老板娘本身的身世来,倒是那老板娘与大理寺玉面判官林少卿之间的事更为人津津乐道。听闻老板娘的酒馆能开的如此安稳便是那林少卿暗中寻人看护着的缘故。”
还有这种事?姜韶颜吃着鱼鲊也起了八卦的兴致:“那玉面判官多大了?生的很好看?”
“二十一二的样子,很好看呢,不然有不会叫他玉面判官了!”香梨说着不由惋惜,“只是可惜不曾亲眼见过,不过听门房那里两个嬷嬷是这般说的。”
二十一二的大理寺少卿啊!姜韶颜肃然起敬:那倒是有些本事了。
毕竟大理寺的官员官差可不是那些家里有些门路的二世祖借用权势便能进的,日常办理重大要案,与罪大恶极的凶徒周旋,没点真本事的二世祖进去了,基本上便是送人头的角儿。
“哦,对了,那林少卿同季世子就是朋友呢!”因着姜辉惹人嫌的表现,香梨对姜辉可谓深恶痛绝,所以让姜辉吃了教训的季世子的马自然是好马,马的主人自然也是好人了。
既然是好人,自然是要提一嘴的,更别提这位季世子的相貌听闻还很好看。
第四十四章 骚气
这位季崇欢的大堂兄,陛下的亲侄子,出身尊贵的世子爷原主印象中并没有见过,姜韶颜自然也是从未见过其人,不过确实是知晓这么个简在帝心的陛下面前红人的存在。
“听闻这季世子相貌极好,坊间给他评了个长安第一公子。”香梨说道,不忘追加一句,“是门房那两个嬷嬷说的。”
姜韶颜吃着鱼鲊不置可否:那民间还说季崇欢是长安第一才子呢!背靠安国公府已立于京城一众豪族子弟之上了,更别提季世子还是陛下的亲侄子。怕是相貌生的稍稍端正些,便能评个什么公子了,更别提看季崇欢的长相,那位季世子的相貌应当也差不到哪里去,得个长安第一公子的美誉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