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还是决定了,不管自己这个事儿和贺兰棠搞出来的事情比起来有多不痛不痒。
可说实话,的确是陈局长治下不严,在他管理期间,作为大队长的刘队竟然为了给朋友出头,干出这种事儿,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得罪了白羌,岂不是要真的在牢里度过了,他其实一点都不感到庆幸自己是有比刘队更厉害的人帮他,因为这意味着,其他普通人的日子要难熬多了。
他因为傅杭的原因给陈局长面子,纵容了刘队继续大摇大摆的留在公安局,和纵容他的气焰有什么关系?
他不会因为陈局长可能会受到处分,就放过刘队。
刘队这种蛀虫留在公安局,只会让这个国家系统越来越产生更多的蛀虫,到最后还是普通人日子越过越艰难。
这些理由固然高大上,可郑之南并不掩盖自己更多的是想让刘队从此离开警察这个行列,因为他是个贱骨头,为了点钱就向有钱人点头哈腰,也不同情可能因为他的起诉而遭受处分的陈局长,陈局长但凡用心一点,会看不出来刘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就真的是无辜的那个吗?
一切都是因果循环,种了什么样的因,便结出什么样的果,这个道理应该许多人都明白。
刘队和陈局长又怎么想不明白。
所以郑之南继续让律师起诉,追根究底,要他们给自己一个交代。
在普通民众里,不乏他是同性恋,就觉得刘队做的没错,但高知人士,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特别是年轻人里,对郑之南的包容度还是有的。
就算如此,为了俏俏,郑之南也没有为了把事情闹大就去找报社记者,把自己的经历写出去。
傅杭知道郑之南找了律师的事情后,并没有为陈局长说什么。
他和郑之南的想法差不离。
不过比起为了报复,傅杭侧重的是为了民众的生活考虑。
这样的管理系统,不会只出现郑之南这件事,纵容下去,只会出现更多“郑之南”,所以他知道后,不生气,反倒很赞扬郑之南百折不挠的心性。
很有韧劲儿,不畏前路。
比起郑之南现在的从容,陆知易要震惊的多。
他没想到会被自己的情人兼秘在那天和他上过床后就迅速离开了京都,似乎是去了国外。
他哪里有钱移民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