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是恐惧的。令他们恐惧的因素有两个,第一,犯案后怕事情败露,怕被警方抓住;第二,对死人和杀人这件事本身的恐惧。
第一种就不必细说了,毁尸、藏尸都是出于对事情败露的恐惧。
第二种倒是可以细说说。”
“唉我去!”
吴端本有了一些想法,可两人正赶在下班高峰期,路上十分拥堵,他被一辆违章变道小轿车别了一下,差点发生刮蹭。赶紧打方向,踩刹车,才避免了麻烦。一分心,刚刚聚拢的一点想法被打散。
这让吴端有些恼怒,眉头皱了起来,对着那厮的车牌盯了一眼,忍了忍才没骂出脏话来。
闫思弦倒是大度,阴测测道:“让他蹭,蹭完了非让他把车扣交警大队做事故鉴定去,我是无所谓啊,扣一辆,还有得是代步车,他就不一定了。”
吴端:“收起你资本主义的腐朽想法,别给公务人员招黑!”
闫思弦:“好的老大,我错了老大。”
吴端继续道:“继续吧,你刚说到哪儿来着……哦,对了,第二种恐惧……那什么……”
吴端回忆着被打散了的想法。
几秒钟后,还真让他想起来了。
“时间跨度!”吴端道:“八个月的时间跨度也太久了……或许吧,或许在凶手看来这是个十分保险的处理尸体的办法,毕竟,在物质极度繁荣,到处都是浪费现象的城市里,没人会在意被丢弃的小块肉片。
可是,这也意味着,凶手要跟尸体长时间相处。
一个人的冰箱里——或者冰柜吧,总之,他得有冷藏设备——长年累月地塞着一具尸体,怎么想都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
闫思弦微笑点头,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
“就像我一开始问你的问题,凶手杀完人,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有什么共同特点。
我想说的是,快就是一个共同特点。
往往白天杀了人,晚上就出去埋尸,因为出于对尸体和死者的恐惧,凶手一秒钟都不愿跟尸体多待,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