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端抛出一个“谁都跟你似的啊?!”的眼神。
“她不是找我吗,反正我是没本事从她魔抓下逃脱了,而且,我发现她还玩上瘾了,猫抓老鼠似的,趁她还没叫来更多帮手,那就让她找着呗。
也算是打了一场心理战吧,她以为我不知道被发现了,想要过来擒我——嗯,还要感谢她的确没想对我下杀手,不然谁凉还真不好说。
总之吧,就是一场恶战,我稍微占了点优势,险胜。”
吴端此时说得轻巧,闫思弦却知道,当时必然万分凶险,因为吴端被送进医院后,除了腹部的枪上,肋骨还断了两根,从侧肋处的淤青来看,那应该是被人硬生生踢断的。
一场恶战。
闫思弦突然低头,直视着吴端的眼睛,“所以,你杀她是失手,是迫不得已。”
吴端一愣。
只有闫思弦知道,吴端杀亲手杀死了一名女性雇佣兵。那应该是他第一次杀人。
闫思弦深知手上沾了血的滋味。好像心里的某些东西被抽走,又硬塞进了另一些东西。
自对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开始,你便知道,自己再也称不上“普通人”了。
在普通人眼中,杀过同类的人都是怪物,是不适宜群居的,不然监狱是干嘛用的?死刑是为谁准备的?谈起死刑行刑者,大家便会心照不宣地露出异样的神色,便是这个道理。
合群?不存在的。
自从被救回来,吴端始终装作无事,只有闫思弦知道杀过人这件事是一根芒刺,连根心里插着一样的芒刺,所以只有他能安慰吴端。
他甚至都不需要安慰,这样的事,拿到明面上来说,本身已经是一种伤害,所以点到为止,他只是给了吴端一个“你还有我这个同类”的眼神。
闫思弦的手机响起了微信消息声,他拿起看了一眼,“嘿”了一声。
吴端猜到是冯笑香发来的案情进展,问道:“有人给你通风报信了?”
闫思弦见他并无责怪之意,反倒一副“快给我看看我也要知道”的燕子,便放下心来,道:“三个好消息。
第一,DNA比对结果出来了,楚梅的孩子跟我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