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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赦_105(2 / 2)

“不一样!学校统一配发的门锁要比这把锁头大一圈。”吴端道,“这是学生私自买的!明天开始走访排查,排查学校周围5公里范围内所有可能卖这种锁具的店,包括开锁摊、五金店、超市。”

说完,吴端思忖片刻,又道:“我不理解……说不通啊……”

他挠了挠头,对闫思弦道:“你帮我分析分析。

首先说锁门,凶手特意买了一把锁,这行为我能理解,617宿舍的锁头肯定被收进屋里了,凶手又不好用自己宿舍的锁头——那样稍微一查就会露馅——所以她特意买了一把锁。

可是这样看来,整个纵火加锁门的过程就是提前有预谋的。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是如何在两名死者眼皮子底下纵火的?我想不明白,纵火是怎么做到的?”

闫思弦道:“这时候就该试试沙漏分析法了。”

“沙漏分析法?”

“没听说过?”

吴端摇头,“没,那是什么先进的理论吗?”

“不是,”闫思弦一笑,“我自己发明的,只不过那段时间沉迷于各种各样的沙漏,就取了这么个名字。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根据作案手法进行的凶手心理分析。”

吴端最受不了这种理论的东西,听到专有名词就头大,“说白了就是硬分析呗。”

“呃……这么理解好像也没错,”闫思弦不再理会吴端的打岔,继续道:“你提到了凶手的主观故意性,那咱们就以它为切入点。

首先,把着火和锁门这两件事分开来看。

先说锁门,你刚才已经提到,锁门是故意的,对吧?

这点我认同,锁门这种需要人’主动操作’的行为,必然是故意的,它不像着火。

着火有可能是有人故意纵火,还有可能——就如火警给出的推论,是不小心失火。

那分开来看,先说故意纵火,如你所说,纵然两名死者醉酒,但在她们眼皮子底下纵火——这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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