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兴奋和疯狂,让他的脸瞬间扭曲起来,那张清秀的脸,看上去十分的狰狞。
席时澈冷冷地盯着发疯的sampson,他知道,sampson快要断气了。
然而,心里总是有种不祥的预感。
捕捉到sampson瞥向胸膛的余角,席时澈顿时惊醒过来,一把抓过sampson的衣襟,用力一扯,他白皙的胸膛上,正按着一个从没见过的像芯片的东西,而再往下,却绑着一个小型炸弹,这炸弹是定制的,还是经过高科技,所以,很小,宽松的衣服下,并不显眼。
更何况,有谁,会绑着一个炸弹在身上。
sampson还真是有够病态的,一个彻底的疯子。
sampson用尽最后的力气,死死地抱着席时澈的腿,他绝对不会让他离开的。
还有十几秒,只剩下十几秒而已!
sampson等待着艳丽的火焰,像他祝贺他的胜利。
然而很快,眼前一黑,不知是谁,直接用刀子砍掉他拉着席时澈的手,抱着他跳进大海里。
那人很沉,扯着他一直往海里沉。
海水入侵呼吸道,一阵窒息的感觉传遍全身。
不甘心,很不甘心。
明明,他快要赢了,为什么,最后输的人,竟然是他。
sampson睁大眼睛,想要看看,到底是谁阻止了他,然而眼前,却一片黑暗。
浑身已经痛得没有知觉,渐渐的,眼皮合上。
他好像回到那个最可怕的童年,每天活在死人堆里。
那些疯狂的笑声,刺耳的求救声,还有嫣红的血液,最后,定在父亲一刀一刀把母亲的肉割下来,喂给他吃的画面。
贪狼用皮带把sampson绑在身上,跳进海里的时候,还抱了几个巨石,保证沉下海的速度,足够四爷逃走。
大夫人,我终于能够完成任务。
四爷,不会有事的!
呯的一声,耳膜破裂,贪狼感受到身体被炸开,那种撕裂般的疼痛,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他就没有知觉了。
泛起巨浪,爆炸声比刚才船只的爆炸还要猛烈好几倍,幸好席时澈他们及时离开。
站在树林后面的马路上,程灵紧紧地握着席时澈的手,刚才,只差一点点,他就要消失在自己跟前了。
那个炸弹那么的猛!
身子,还在颤抖,恐惧,还在蔓延。
程灵难以想象,失去席时澈的日子!
幸好,没事!
幸好,他还活着!
“卧槽,sampson这个死病态,真的差点害死人了!”
鬼五连连吐槽,刚才忙于杀人,他连骂人的时间都没有,现在终于抽出时间来。
任他想破脑袋,都想不出,sampson竟然会给自己绑上炸弹,幸好,还是他们四爷眼利。
看着那巨大如同火焰山的火焰持续燃烧,程灵心有余悸地缩了缩脖子,整个人黏在席时澈的身上。
从震惊中抽出神来,程灵这才想起一个问题。
“刚才救我们的那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当时的情况有多危险,谁都清楚,那对方却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人拉了下海。
那个速度,那个应变能力,那个敏感性,绝对不是普通人。
做好事不留名,这已经是咸丰年前的事,现在已经没有这首歌仔唱了。
席时澈冷冷地看过去,眼神晦暗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