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朝生渐渐懂得的多了,便常拿戏文里头的故事问他,问他什么叫思春,什么叫锦绣佳人,什么又叫青梅竹马,什么又叫洞房花烛。他就一一解释给他听,心里也是沉沉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已经垂垂老矣,余下的日手已经不多了,如果在他死了之后,朝生孤零零的一个人,又那么年轻,一辈子这样过下去实在可惜。
到了冬天的时候,他有一次上山去砍柴,终于一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了,这一摔他的身体算是彻底地毁了,数十年生活在这样阴冷潮湿的地方,他早就积横了一身的毛病,如今可算都找上门来了。他看见朝生的急切和恐惧,心想,这么大的一个孩子,如今心里头也是恐惧的吧,怕自己死了,留下他孤零零的一个。
想了几天之后,他决定趁着自己还能活一些日手,带着朝生出山,再回到人世间去。
当年他为了一个人躲到了山里来,如今再为了另一个人重入红尘。
朝生似乎很喜欢外面的生活,他却也遇上了自己的烦恼,因为到了外头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脸是很吓人的,没人愿意看见他。
陈爷爷便把自己的匣手打开,拿了好多的金银珠宝来,给他打造了一个金色的面具,戴在了他的脸上。朝生生的很文弱,什么也做不了,唯一可以谋生的只有唱戏了。
陈爷爷也觉得很慨叹,好像命运故意这样捉弄,他的朝生,最后也要步上他的后尘,成了一个地位卑下的戏子。
虽然很伤心,但朝生也总算找到了一个谋生的渠道,他将来死了,也不用再担心他会活不下去。
朝生身段优美,唱腔清丽,画上浓妆出去唱戏,竟然也很快就唱出了名气,第二年春天的时候,便已经有了很高的声名,连石府主子的寿宴,也点名邀请了他,富春戏班子一时风头无两。
在接下来的一个漫长的春夏,朝生都觉得自己像活在戏文里头一样,他见到了这世上最伟岸的男人,成了他的娈宠,再也不是一个小小的戏子。他成了石府里头最炙手可热的陈少爷,尽管这样的荣宠,他知道不过是因为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做燕来,小字冬奴,是他喜欢的那个男人的小舅子,是东都有名的公子。
他没有想到,男人对那个叫冬奴的男孩子竟然那样痴迷,那样的深情,叫他也觉得动容。他想那个冬奴真是好福气。
所以在他觉得自己就要死的时候,他在心里头默默地念,渴望自己下一辈子,也投胎成冬奴那样好的命,有一个这世间最出色的男人喜欢他,念着他,生生世世爱护他。
这样的人不需要很多,有一个就很好。
等他下辈子再见了他,如果还问他那一句“你不认得我了么”,他会告诉他,说他认得,他就是他上辈子最爱的那个人,名字叫做石坚。
人的一生,总有一个深深爱恋的人,即便走到生命的尽头也不愿忘记。
人世轮回,如同花开花落,燕去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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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奴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头苦涩缠绵,浸着淡淡菊花香。
(打赌看到这句话许多大人心里都五味杂陈,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他觉得身上疼的厉害,吃力地睁开眼睛,朝门口的光影处看了一眼,门口的人影模糊而熟悉,只是他不能够看得清晰。他只听到一两声唧唧的燕鸣,仿佛有燕子在门外头欢快地叫。
他呻吟了一声,极轻微的,眼皮子有些沉,再也没有力气睁开。
恍惚中,他听到有人朝他一步步走了过来,跪倒在他的榻前,他隐隐约约听见了低沉的哽咽声,那是一个男人的哭声,似乎伤透了心。有人握住了他垂在榻边的手。他的手触到一个温湿的脸庞,泪水滴到了他的手背上,顺着他的手腕滴落。他察觉出了那个人的身份,心里一酸,轻轻动了动手指,默默地念道:“姐……姐夫……”
他的脑海里浮现过无数的光影,他第一次跌落进他姐夫的怀里面,两个人第一次同榻而眠,手掌的伤和流下的血,还有元宵夜的再一次重逢。里头有冬奴的也有朝生的,它们彼此交换错落,全都涌入了他的脑海里。他蹙着眉头捉紧了男人的手指,长长地呻吟出声。
石坚终于完全愣住,呆呆地,看着他的眉尾落下一滴泪来。他颤抖着伸出手,握住了冬奴的手腕。那个细微和鲜活的心跳惊得他说不出话来,接着冬奴便睁开了眼睛,泪水涟涟的,像初生的婴儿一般,怯生生的,迷茫而无措地瞧着他。
他且哭且笑,像个疯子一样,握着冬奴的手趴在了床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