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道:“毫不意外,又是这老套的你情我愿的说法。不幸的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不是你情我愿。”
奥斯顿说:“按照我原来在特殊受害者部门的一些经验来看,克莱恩属于那种陪审团和控方都会愿意相信的受害者。他有着低风险高地位的工作,洁身自好,性生活不要说混乱了,他之前基本上都没有,更别说其他的污点历史了。”
“没错,克莱恩作为一个原告非常的完美,”沈烈承认了这一点,但他又尖锐的指出了另一点,“但你别玩了,我们的被告也是相当的完美。跨国公司的CFO,有钱有脸。就像他刚才自己说的那样,他不需要强迫人上床。陪审团也会这么想。而陪审团一旦这么想了,我就要向他们证明,他并不完美。而用什么证明?”
宁远原本一直默不作声,这时插话道:“但你可以向陪审团证明,即使他看上去如此‘完美’,但他仍然强奸了克莱恩。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实质性的必然联系的,即使它们看上去如此富有逻辑。”
沈烈若有所思。
宁远可以说是一言点醒了他。
他之前也接受过很多起强奸案,从选择性身体损害强奸到病房身体损害强奸,从陌生型强奸到相识型强奸,从法定强奸到药物性强奸【注1】,基本上毫无例外都是这个思维定式。
地检喜欢什么样的受害者?
乖巧,稳定,诚实。生活一成不变,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家庭,没有家庭疾病,没有感情破裂,没有混乱的私生活。因为这样的受害者给陪审团造成的印象就是她或他不会说谎,他们说自己被强奸了,那70%就是真的。
地检厌恶什么样的加害者?
成功,绅士,幽默,富有人格魅力。家庭幸福事业有成,社区里有着高人气,再和政治挂点勾,就可以说是相当的烦人了。因为这样的加害者会给陪审团造成一种想法:这么完美的人为什么会强奸别人?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这样不符合逻辑!
这种逻辑看似理所当然,可是仔细想想,有什么必然性?
一个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就一定不会心理变态吗?
一个以卖淫为生的妓女就不可能被强奸吗?
而现在摆在沈烈面前的难题就是,如何扒掉文森特·奥斯特里道貌岸然的伪装,向陪审团证明即使他再成功,再幽默,再有魅力,他也只是个恶心又卑劣的强奸犯。
奥斯顿却皱了眉:“但现在的问题是,陪审团和辩方律师都会质疑一个点,就是动机。为什么文森特·奥斯特里要去强奸自己的辩护律师?他有着普通人所梦想的一切,财富,社会地位,他人的尊敬……陪审团就会质疑,如果不给陪审团解答了他们心中的疑问,他们就很难判定文森特有罪。”
宁远灵光一闪,抢在沈烈之前说:“法律要求的不是原因和动机,而是结果。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和什么心理,强奸就是强奸,罪行就是罪行。”
“哇哦,”奥斯顿挑了挑眉,“我不知道医生你还懂法律。”
宁远轻咳一声:“耳濡目染,耳濡目染。”
沈烈脸色未动,伸手揉了揉宁远的头发。
奥斯顿移开了目光。
恩爱狗,就很烦。
很快,文森特的现任首席律师里昂·斯诺克就到了。速度快到沈烈怀疑他从家到警局是坐飞机来的。
场面很快变成凯西、迪诺、沈烈与文森特和里昂对坐着的阵势。
“这太荒谬了,”里昂难以置信的摊开,“你们这样三番五次的骚扰我当事人,我绝对会对你们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