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在香港的两大堂主,都是帮主以前打天下时的兄弟,而刘蛮也从小就称两人为齐叔和府天叔,其中他最尊敬的就是齐叔。
长发男子摇头道“我本来也不信,不过大哥你仔细想一下就知道,我们洪门为什么会弄成这样?帮主为何会惨死?如果没有一个有威望,并且能指挥洪门兄弟的,根本不可能。虽然我不知道孟齐堂主是不是叛徒,但我们洪门的骨干精英都被控制起来了,连府天堂主也不例外,但为何孟齐堂主会没事?而且我曾看到他和那些外国人来往!”
刘蛮假装很愤怒又很难以置信的神色,最后捏紧了拳头难受道“想不到是齐叔,他小时候对我那么好,可为什么还……”
“大哥,有的人是看不透的,有的人对你忠心耿耿,可谁也不保证,有一天,他会突然背叛你的一天!”长发男子安慰道。
叶秋和刘蛮相视一眼,心里都冷笑!是啊,就比如说你就让人看不透,你跟了我那么多年,我最信任的心腹之一,可还不是背后捅娄子?要不是这次有所防范,还不是上了你的当?
齐叔真的叛变了么?这个阿毅说得如此逼真,如果刘蛮什么都不知道,或许真的会被他所骗,不过血夜已经调查清楚了,真正叛变的并不是孟齐堂主,而是另一个堂主府天!
话一说完,长发男子就感觉到了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抬头朝刘蛮两人看去,却见两人神色没有任何异常。
刘蛮假装感慨的点头道“是啊,人心叵测,这个世界上总是那么多,叫人防不胜防,还好我还有最信任的你,阿毅,谢谢你还能在我这么落魄的时候帮我!”
见刘蛮流露真情,长发男子松了口气,随后笑着道“大哥说哪里的话,我这条命当初还是你捡回来的呢,那时候我是香港的惯偷,因为不小心偷了一个黑帮老大的钱夹子,差点被人做了,是大哥你替我摆平了这一切,还收我做小弟,才有阿毅的今天!”
“嗯,以前的事不提了,对了,我们是要去什么地方?还有多久到啊?我今天有点晕机,不太舒服!”刘蛮借口问道。
长发男子立刻回答道“快到了,还有十分钟,大哥,我和一部分兄弟住在郊区,因为怕人多暴露,所以住的地方比较偏僻!”
此刻车已经行驶在了往乡村去的马路上,刘蛮和叶秋都露出了一抹笑容,随后点头道“嗯,你办的很好。”
十分钟之后,三辆车停在了一个废弃工厂中,车门打开,长发男子露出了笑意,从里面走出来,紧随其后,后面两辆车也打开了车门,十个洪门成员下了车,却一个个脸色古怪。
刘蛮和叶秋最后下车,像是没有任何察觉一般,刘蛮笑道“阿毅,这个地方选的好啊,比较安静,也不容易被人发现!”
长发男子忽然笑了,拨弄了一下长发,脸色狰狞的疤痕若隐若现,阴森一笑“是啊,这里也是杀人的好地方,枪声再大,也没人听到。”
香港是繁华之都,但同时也有乡村,就比如说这里离市区足有十几公里,周围大部分是田野或者是荒山,少有居民居住,的确难听到枪声!
刘蛮却皱了皱眉头,不解的看着长发男子“阿毅,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杀人的好地方啊?”
长发男子笑而不语,另外十人也没有开口,气氛越来越古怪,突然有一人从十人中走出来,满脸复杂的开口大声道“刘老大,快逃,这里有埋伏,他们都是来杀你的!”
“什么?”刘蛮一听大赫,脸色也变得煞白。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指向长发男子,满脸的狰狞“我愧对洪门,愧对刘老大,我不愿做洪门的罪人!”
“阿毅!”刘蛮怒吼一声,满脸不可置信的望着长发男子,咬牙切齿的道“原来你就是叛徒,我真是看错你了!”
他往兜里一摸,顿时赫然“我的枪呢!”
而就在这时候,一声‘砰’的声响,刚刚提醒刘蛮的洪门成员额头上多了一个血窟窿,应声栽倒在地。那长发男子手中多了一把手枪,枪口冒着白烟,他呼的一下吹散了烟,咧嘴笑道“大哥说的是这把枪么?不好意思,我没管住我的手,这两把枪怎么会出现在我手里呢?奇怪了!”
看着长发男子嘿嘿的笑意,刘蛮摊了摊手“阿毅,你果然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大哥过奖了!既然要杀你,那不把武器给你偷了,那我岂不是危险了?谁不知道大哥你的实力?”长发男子满脸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