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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2 / 2)

此时木暮已离开,整个仓库里就剩下他们三人。

弋阳笑了笑,突然把自己的球衣脱了下来,迹部皱眉,这个人怎么裸着上身朝他走来了。

“把腿盖好。”弋阳把球衣盖在迹部腿上。

迹部穿着一身宽松的夏季短款运动服,双腿光滑笔直,从大腿处开始裸露的皮肤向上衍生到五分裤内,令人无限遐想。

某些方面,弋阳的占有欲还真是在奇怪的点上。

迹部瞪了一眼混蛋,不自在的说了一句:“快点开始吧。”

而此时的亚久津突然说要加赌注。

“好啊。”弋阳表示正合他意。

“呵,真自信啊,那你先说吧。”亚久津的兴趣被激发了,很大方的让弋阳先提要求。

弋阳看了一眼迹部,在后者的点头下,便说道:“如果我赢了,你就要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打网球而打篮球了。”

这是他和小景都非常想知道的。既然自己已经答应了赤木的要求,他就要先了解亚久津打篮球的原因。

“呵,你这人真烦。”果然眼前这个叫弋阳的人,是他最讨厌的类型。不过…亚久津的眼神飘过在一旁看戏的迹部。

“可以,但如果我赢了,你也要答应我的要求。”

“行,你说。”弋阳觉得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从没想过,亚久津提的条件还挺过分。

“如果我赢了,这一个月迹部就要当我的奴隶,听我使唤。”

“等等!”

在弋阳还没听懂前,迹部就不乐意了。怎么还扯上他了?

“你什么意思。”迹部怒视亚久津,这个人把本大爷当赌注了?真是可笑啊。

“就…字面上的意思。”亚久津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难得有让他感兴趣的事情要发生了。

弋阳捏紧拳头,眼前这个人,性格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让人讨厌。

“弋阳,你答应他!”迹部努力控制了怒火,突然对弋阳喊道。

“小景… …”弋阳皱眉,他怎能把小景当赌注… …

“我相信是你赢。”迹部难得一次,没有傲娇,没有别扭的说出这种话。

感受到小景眼神传递出的信任与力量,弋阳捏紧的拳头渐渐放松了。既然小景都这么说了,那他必赢不可。

“好啊,我答应你。但你…输定了。”

一个是打篮球半年多的弋阳,一个是接触篮球不到三个月的亚久津。一般人都觉得不论经验还是时间,弋阳都会胜亚久津。

但迹部知道,并没有那么容易获胜。

弋阳可以勉强说在篮球上有天分,而亚久津…则是被誉为体育天才的人。

弋阳的长处是弹跳力和爆发力;而亚久津,无论是破坏力、速度、柔韧性还是平衡感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迹部一点也不紧张。他明白这场单挑并不轻松,但是他还是相信弋阳能取得胜利。

因为混蛋对篮球的热爱…可比那个家伙多好几倍。

迹部突然想起,混蛋手把手教他基础训练的时光。

从最基础的运球、传球,到投篮、上篮甚至是灌篮,无限次重复却一点都不会觉得厌烦。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迹部从弋阳身上开始慢慢理解这句话。每次在自己累的半死不活的时候,那个被汗水浸湿的背影,依旧重复着教他的基础动作。

不断的矫正、更正、实战,迹部跟着弋阳的步伐,慢慢踏进了篮球的门槛。

曾经的迹部还会质疑,为何让打篮球不到半年的混蛋来教自己。但真正的度过那段岁月后,他才知道,弋阳对篮球的热爱已经超过了这不多的半年。

这个男人身上,有不屑一顾的一面,更有全力以赴的一面。

曾经混蛋对他说过,他是因为钱财才开始接触篮球的,而后来…篮球就变成了热爱。

每个起早贪黑的训练日常,让他能撑过去的是这份热爱;每天不厌其烦的看着篮球比赛数据,不断的总结运用,这份热爱让他变得更加严谨的对待这项运动。

混蛋说,打篮球的时候,能感觉浑身的血液在沸腾;能感受到自己跳的很快的心脏;能证明每一分每一秒自己都在努力的活着。

迹部懂弋阳的感觉,因为曾经的自己也是那么热爱网球。

虽然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自己亲自把这份热爱埋藏了。但重新的,通过篮球挖掘出这份热爱,其实,也是很不错的体验。

就如赤司所说,某些方面,竞技体育是相通的。

迹部的眼神从裸着上半身的弋阳,转换到双眼发狠的亚久津身上。

亚久津,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开始打篮球,本大爷也希望你能从你对面的混蛋身上,找到对篮球的热爱。

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爱上篮球的。

不论是什么原因开始的,但最好的结局就是热爱。

因为,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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