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烨清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指了指自己,沉吟片刻,道,“人我是没喜欢,但我以前养了一对小兔子。记得刚收养那段时间特别喜欢,因为某些原因送出去之后,时间一久就渐渐淡忘了,然后因为某些事情,让我不得不养另外一个物种,养着养着,就喜欢上了。”
“人怎么能和动物相比呢……”荆思远嘟囔完一句,又道,“那是什么物种?老鼠?还是犀牛?”
“……”沈烨清道,“为什么两者差距这么大?还有犀牛原来是可以养的吗?”
望他一直吊着不说出来,荆思远忍不住催促道:“公子快说啦。”
“保密,好了,时辰也不早了。如果陈小姐当真喜欢你,你就抱着她喜欢你的想法去问问好了。”
沈烨清将荆思远带了回去,荆思远也按照他说的尝试了一通,结果果真有所改善。
房内暖烛升起,外面冷风戚戚。
穿过回廊,随着月色降下,沈烨清脸上的温和笑容逐渐淡去,多了一份不易察觉的阴郁。
养着养着……也依旧没有喜欢上。
有的东西就算在身边陪伴多久,强迫依然是强迫,不得已也依然是不得已。
谁会喜欢养那些如同怪物的蛊虫呢。
多年以后,荆思远与陈兰慧的感情稍稍有所缓和,但始终没有将未完成的新婚之夜补上。
或许正如沈烨清所说,勉强的始终是勉强的。延绵子嗣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尤为重要。
但修仙之人,按修为高低,高的活上千岁也不成问题,也不急于一时。
可至于后来,荆思远登基,当代帝王究竟有没有找到真正心爱的帝后,未来的东煜国有没有后人继承,就不甚清楚了。
人一生,爱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虽重要,但并不是全部。或许对于当代帝王,对这份感情真的没有那么敏感。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荆思远想着就算他这一生都找不到他的帝后,就按照这句古话来行事了。
果然,多读书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