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金秀儿却没想到,她想的这些居然全都应验了。
至那之后,陆宴北确实没再去金湖村找过她。
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有过。
起初几天,金秀儿还会时不时的去床头翻一下自己的手机,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和短信什么的,可后来慢慢的她也就把这事儿给淡忘了,搁在床头底下的手机也因为缺电而自动关机了。
其实这些日子陆宴北是刻意不去金湖村找她的。
这是林演尧和黎枫一块儿给他出的主意,叫欲拒还迎。
说他之前太过主动,导致现在人家尾巴都翘了起来,这种情况,就该晾她几天。
当时林演尧更是信誓旦旦的说,不出三日,她就会巴巴的追电话过来。
可结果,别说三日了,陆宴北真怀疑就是三十日过去,那个没良心的女人怕也不会追一通电话过来。
中途有一个晚上,他没忍住,打了通电话过去,然而,回应他的,居然又是关机!
那臭丫头竟然又让他的手机进入了休眠状态。
陆宴北气得只差没把自己手里的手机给砸了。
想要去找她,可又因为那天之事,而拉不下脸。
毕竟那日自己走得潇洒决绝,一副永不回头的架势。
***
金秀儿去镇上找工作这事儿其实已经想了有一两个月的时间了,只是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罢了。
这日,她终于把工作的事儿提上了日程。
跟着她老爹的车去镇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个合适的工作,后来镇上有人推荐她去市里试试,说是现在有很多新型职业,于是,金秀儿又一人从镇上坐车去了趟市里,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了一份工作。
送外卖。
其实以她的条件来说,确实不太好找工作,乡下出生,又没什么学历,也没什么工作经验,能找到一份适合她的工作已经很不简单了,最主要的是,这份工作工资竟然还不错。
起初,金承和胡丽两人是死活不同意的,甚至还找了金黍来游说她,可哪知金黍不但没向着他们俩,还反而帮着金秀儿来央他们。
见金黍都秉着支持的态度,金承和胡丽夫妻俩也只好应承了。
三天之后,金秀儿在市里租了套便宜的单身公寓。
说是单身公寓,其实也就是套房改造的,一间房,带个厨房和厕所,加起来都没超过二十平米。
金承是打心眼里疼金秀儿,又想着法子替她把家里唯一一台电驴车给她运了过来。
就这样,金秀儿正式开启了她的职业新生涯。
当然,她没想这样送一辈子的外卖。
她想把送外卖挣的钱,当做她创业的第一桶金,将来等钱攒得够多了,她会再做其他打算,例如去念书什么的,这一直就是她最向往的。
每一日,金秀儿骑着她的电驴车,穿着工作制服,穿梭高节奏的市中心里。
她本以为自己第一次走出村子,对于城市里这种高节奏的生活一定很难适应,可没想到,不过短短一周时间,她就适应得极好了,而且,好像天生的似的,她竟对这个城市的路况有一种出自于本能的熟悉感。
例如,哪条街道抄地图上的哪条小路走,会节省的时间更多些。
又比如,哪个点儿,哪条路上有可能会堵车。
还比如,有些店面地图上甚至都没标出来,可她一个刚出山的村姑娘竟能第一时间找出来。
要不是她爸妈说她从来没有出过山,她还真会以为自己失忆前就住这座城市里的。
直到这时候,金秀儿才格外肯定,自己是一个有着超强方位感的人,且记忆力超群。
这日,她又照常给人送单。
“嘎——”
电驴车在一座高楼大厦前停下来。
大厦上赫然印着几个鎏金大字“北潤集团”。
“北潤集团……”
金秀儿顶着烈日,眯着眼儿看着这四个被强光照得白晃晃的大字,“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在哪儿听过似的。”
她嘟囔一声,狐疑的收回目光。
忽而想到什么,又仰头看了看大厦顶上那四个鎏金大字。
北潤集团!
那不就是……陆宴北的公司么?
她记得,当初拆迁队挂在他们村的那宣传横幅上,落款的就是这四个大字。
难怪了!
金秀儿一拍脑袋,“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呢!”
她扬扬眉,这个城市可真小。
她居然误打误撞的到了他公司来。
一会儿会不会遇上他?
遇上他又该说什么?
呸呸呸!想什么呢!
金秀儿强行把自己飞远的思绪拉回来,这才拎着外卖走进办公楼里。
可奇怪的是,她一进门,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这种感觉就像……
像是自己曾经来过这一般。
不,不单单只是来过,说准确点应该是,自己好像从前经常来。
甚至夸张到,她连这个厅里一草一木都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
可在这之前,她从来没往这座大厦里送过外卖。
这种感觉来得可真是太怪异了,甚至还有些诡异。
“小姐,不好意思,外卖只能送到这里。”
金秀儿拎着外卖盒正仔细打量着这个奢华的大堂,就听大堂里的前台提醒一声。
金秀儿这才回神,点点头,“我知道。”
她忙掏出手机给自己服务的客户打电话。
这支手机是她自己花钱买的,相对价格比较便宜。
至于陆宴北那只昂贵的高级手机,她至今不敢用,一直藏在自己的枕头下,还在想着将来找个适当的机会还给他,又或者,哪日等她把钱赚够了,把买手机的钱还给他也行,虽然她可能会肉痛好几个月。
她电话才拨出去,那头的人很快就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