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又聊了一些,直到她着他等来祖父带着家丁寻来。
之后,安葬了父母,再也没有了闲适和天真的岁月,祖父年迈,奚家所有的担子统统落在了他身上。
那年,他不过十六岁,好在接受能力很强,从小爹爹又带着他走南闯北,见识了很多生意场上的事情,接管家中的产业虽很艰难,倒也不是办不到。
以前他顶不爱看书,之后,每每闲下,便会叫小厮季明拿几本书过来看。日积月累,也读了许多的书,肚子里有了些学问。
因为生意上的一些事情,他不得不远行去了一趟外地,这一去就是两年。
回来的时候,带了好些东西,都是小姑娘喜欢的。
第104章
季明不由疑惑:“大爷,您是不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少管你大爷闲事!”奚风渡当天便骑了马儿去了趟城里头, 将马栓在了巷口, 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某墙脚下。
那处矮墙下掂了几块石砖,少年身子轻巧, 一下跃上了墙头。
院里正端坐着一个十二来岁的姐儿,姐儿生得唇红齿白, 墨发如膏,小小年纪便已能瞧出倾城国色。
她纤纤素手捧着一本书, 正默默一个人背着。
此时季明跟着上了墙头, 瞥了眼院里的姐儿, 惊艳了一把。
“大爷,您眼光真好, 这姐生得可真好看啊!”
“嘶!”奚风渡一个抽气,仿佛自己珍藏许久的瑰宝被人窥见, 妒恨一上头, 将季明给踹了下去。
“瞳凝秋水剑流星, 裁诗为骨玉为神。裁诗为骨玉为神……翩翩……”梅二姐歪着头反复念着, 就是想不起下两句是什么。
“翩翩白衣云端客,生死为谁一掷轻!”奚风渡实在忍不住, 提了一嘴。
“骇!”梅二姐瞪大了双眼,瞧着墙头突然出现的少年郎:“你,你是谁?”
“呀!来人呐,墙头有个登徒子,想要对二姑娘非礼啦!!”茉茉激动的将手里的茶点一丢, 惊慌的喊了声。
奚风渡慌忙跳下墙头,拉过季明就跑。
一口气跑到巷口,跃上马儿跑出三四里开外,才停歇了下来。
季明喘了几口气,戏谑道:“大爷,真没想到,您这么有学问,人家姐儿随口念句诗,您就对上了!”
倒不是奚风渡多有学问,他恰巧看过这首诗,又恰巧这首诗里有‘翩翩’两个字。他曾经无意中听到她的哥哥唤她翩翩,便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不记得我了。”奚风渡失落的呐呐自语。
“记,记得什么?”
奚风渡嘲讽一笑,恨声道:“她明明说过,会记得我的,才不过两年,就已经不记得了!都是骗人的!!”
“大,大爷?”季明从未见他家大爷这般模样,顿时担忧不己。
随后季明又安慰了句:“大爷,您两年都在外奔走,这两年您变化太大了,长高了,还长壮实了,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嘛。”
奚风渡心头一动,脸色当即缓和了许多,脸上有了笑容:“也对啊,两年我变化挺大的,回来那天,祖父都没认出我来,认不出来是挺正常的,是挺正常!”
怎么瞧着,像是在自我安慰?
这自我安慰很快被打破了幻想,无论他多少次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她也不相识了。
梅二姐十六岁及笈那年,奚风渡买通了太师府里的女使,送了一支十分名贵的发簪。赠予发簪有订情之意,他满是期待的在门外等了又等,却等来无情的拒绝。
“我家二姐儿说了,她不与商户来往,还请这位爷以后不要再来了。东西,我家二姐儿消受不起,请您拿回去。”
说罢,女使将他千挑万选的发簪还给了他。
奚风渡失落的接过发簪嘲讽一笑,也对,她不记得他,自然是情理之中,何况她是官家小姐,而他不过是世人眼里最卑贱的商人。
为了逃避这段情殇,奚风渡又是两年未归,再回来时,便已听闻她要嫁人的消息,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名誉满天下的萧候。
萧候出生权贵,文武双全,又生得俊美无匹,确是人中龙凤。
之前奚风渡还有一丝幻想,凭靠自己努力,再努力些,成为这富甲天下的男人,又还有什么东西是他得不到的?
然而,有些东西,确实是他不配肖想的,阶级的固化,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绮丽多情。
眼前一片热气缭绕,他穿过重重迷雾来到温泉池边,却见一个女人正背对着他沐浴。
女人肤如阳春白雪,那一头浓密的墨发荡漾在水中如同水藻。
他嚅了嚅唇,轻轻问了句:“你是谁?为何会来这里?”
难道是山中的妖魅所化?
女人缓缓转身,掬了捧温泉水轻抚过白玉的肩膀,那张脸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人儿么?
“是你?梅二姑娘,你……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她仿佛看不到他,也听不到他在说话,他下了水,缓缓朝她靠近,恋慕的人近在咫尺,心脏如雷鼓攒动。
他伸手想捊过湿黏在背后的长发,却如同虚幻一般,指尖无法触及。他晃了晃手,明明看得真真切切,却无法触摸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