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淮忽然就歇了聊天的兴致。
“行了…”
“但是那时候她有喜欢的人。”向野跟没听到一样,继续絮叨:“是那种穿着白衬衫,干净明亮的少年。”
嗤笑一声:“其实不过是个早熟的装逼犯。”
这诡异又熟悉的形容词,姜淮一顿,决定不打断,听他说下去。
“但是她喜欢,喜欢的不得了。那小子说什么她都信,一颗心恨不得扒烂了要送给人家。我那时候有什么?整日混在外面打架。”
姜淮木然地配合:“混江湖的男人不需要爱情。”
向野赞同地点点头:“我原先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好羡慕啊…”
“那小子当初招惹了外校的女生,逼得人男朋友拉帮结派地要和他作对,挑战书都送上门去了,到约架那天才晓得被个喜欢他的姑娘截胡了,怕耽误他学习,单枪匹马来找我,问我要多少钱…”
义正严辞地、像老港片里一样交易他:“收手吧!外面都是**!”
是个真正的老妈子,喜欢一个人,就希望他好。
要是能有一个人这么对自己就好了。
凶恶地关心他,在他走错路的时候哪怕揍一揍他。
只要和那个无时无刻不在争吵、摔东西,质疑他存在的意义是捆绑婚姻的威胁的家庭,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他出面摆平了这件事,代价是在“行业”里失去了信誉,没人再肯雇一个临时爽约的小混混。
“向哥。那咱以后怎么办?”
“不打了。”
“不打了?”
“嗯。”
沉迷血肉游戏的少年逐渐找到了新的乐趣,每晚蹲点趴在舞蹈室后窗偷看她练舞。
野性,狂热,不肖平时在那个装逼犯面前伪装的乖乖女模样。
她真实的样子明明很好,幸好也只有他一个人看见。
后来去学了非洲鼓,从来静不下心学习的人,也有了前进的方向。
他想为她伴奏,光明正大地看她跳一次舞。
所以啊。他祈远有什么好。
“他祈远有什么好…”
咚。
姜淮的目光僵滞着停顿,轻得发飘:“向野,你说什么?”
“我说,你奶奶说的对,我是个执拗,凡事都要求个结果的人。”他也不知是清醒还是醉着,挨着姜淮蹭了蹭,语气里有点委屈:“所以你看,我来找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