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管蒲金书如何说,对于余玠而言,得到眼前的火器对他来说就是重中之重。他断定倘若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那么他所构建的防御体系,根本撑不了多少。而且面对蒙古人那样强度的进攻时,不懂得这种以“爆炸”代替“爆燃”的火器,那么大宋的江山实在是危险了。
“……根据我们的经验,野战火枪要成排施放才有威力,而且尽管要做一队接着一队开枪,以维持火力的强度。还有面对敌方重武武器的时候,要尽量先行摧毁。还有……”
说到还有的时候,蒲金书从自己大宋官服的袖子里掏出把枪来。当然不是什么火铳,而是标准的“蟒蛇ii型左轮手枪”。这是他自己的防身手枪,虽然在“华夏帝国”里允许平民拥有枪械,但不允许拥有大威力枪弹。另外就是,枪是需要牌照的,而且持枪者每周需要进行2~4小时的枪械使用安全以及法律教育。
尤其是蒲金书这样的大员出来,而且是到敌意深刻的大宋境内去,武器自然是要他带的,而且是直接来自于赵伏波的命令。随同命令而来的还有一道附加命令,那就是在大宋境内做事的时候,必要时可以向一切不友好的目标开火,唯一要求的就是保证自己的安全。
其实对于“华夏帝国”出门在外的人,无论是官员、军人又或者商人等等,他们都有一块金属牌子。以证明他是“华夏帝国”的人,同时所有非“华夏帝国”的人有义务保障他们的安全,同时有义务尊重他们的尊严。至于“华夏帝国”的人则拥有使用武器自卫,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以及尊严能够得到尊重。
因此这块牌子往往被称为“杀人执照”,意思是他们在保护自己的安全前提下,杀外国人不算是犯法。这样的法律,没有本国自身强大的武力保障,那是绝对不会实现的。不过现在所有沿海的城市、国家都已经逐渐在承认“华夏帝国”的人有这样的权利,就算不承认派艘军舰去轰上两轰也就承认了。
余玠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蒲金书,不明白为何他要给自己这件东西。
“唔,不是给您的,只是让你试试,这东西外面的人没有!”
蒲金书的意思很明白了,那就是在他来看,余玠这样的忠诚于大宋百姓,而且有着大量实战经验的将帅,绝对是值得收纳的人才。固然想在“华夏帝国”成为人才,光懂得四书五经那是不够的,但想来那些知识对于余玠这样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困难的东西。
余玠不是要人把这种话说两次才能懂的人,他明白蒲金书是在不破坏规矩的情况下,让自己稍稍领略一下“华夏帝国”真正的武器是什么模样。眼前这杯青铜制造的手枪,别说用,即便是只用看的也该知道,这么复杂的东西,如果不是威力比火铳大的话,应该不会有人花那么大的力气制造出来。
虽然他心中所想的制造,与“华夏岛”上的工业化生产完全是两事,但他的判断倒是一点也没有错。尤其是他在背着人的时候,放了6枪之后他明白这样的武器比起火铳来到底强到了哪里。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手里的手枪掂了掂,心中猜测蒲金书不会把这样的武器送给自己,故然有些可惜。但他明白,自己也应该感激蒲金书让自己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明白了“华夏军”的实力。
就如同这左轮手枪,只消看看蒲金书身边的护卫们就该知道,这些家伙是一长一短的双披挂。且不说那长的如何,只这短的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连射6弹,那么毫无疑问在短兵相接的时候,他们能够对付数倍于己的敌军。
“蒲贤弟,一切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