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什么,我能吃了你?”游鸿吟坐在栖吟阁一楼的柜台上,正在仔细修复一副古字画。这幅画的年代已经不可考, 被虫蚀的厉害, 原本一点价值都没有了, 被游鸿吟以极低的价格收了回来, 尝试性做修复。
白舜面无表情地又转身走回来:“见你忙。”
“哼哼, 白爷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善解人意,温柔体贴了,倒是让人很意外呢。”古物修复并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特别是这种残破的厉害的字画, 需要极度的耐心和高超的书画造诣。游鸿吟也没法分心,顶了白舜一句就又低头工作了。
白舜有些理亏。
因为游鸿吟曾经说过, 中二病没治好的任务别丢给他,他讨厌和这种讲道理讲不清楚却偏偏自信爆棚的人沟通。
“不过,你下手也狠, 宴行云的灵魂强度削减了足足两成, 这怕是有点多。”白舜说。
游鸿吟见自己工作做不成了, 就干脆停下来,将白舜带到了二楼休息室:“这次任务是什么, 你再给我挑奇葩, 任务还繁重的不行, 别怪我翻脸。”
“放心, 这次的任务很简单。”白舜说。
游鸿吟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任务对象名王小宝。”
纵使天不悯, 余花拂衣去。
有人羡慕这样的洒脱,却不知,这种不羁的人生态度诞生之前,到底会经受多少难以描述的悲痛苦难。
游鸿吟接受身体中两段记忆的时候,竟然有了一瞬间的迷失。
似乎,已经许多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村旁的大树。
那棵树很大,树身粗的需要十五个他才能围抱起来,因为他在生日那天,曾经伸展着双手,紧贴着树干,一个臂长一个臂长数出来的,中间还数错过,不得不又量了一遍,所以知道的很清楚。
他不知道这棵树有没有名字,村里的人都是喊‘村口的大树’,但是他一直都觉得,这棵树和人一样,是活着的,只是和他不同,它不能动而已。所以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王大树。他什么都没有,可是他还有名字,所以可以把名字分给大树一半。
大树的根有些都已经隆出地面,像一根根长长的地瓜,不过,大树的根不能吃,能吃的话,他觉得他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大树了。
他喜欢大树的树叶,大树的树叶有很多,很厚,能将所有的阳光都挡住,村里的人喜欢到这里来乘凉,鸟儿们也喜欢在大树上安家。
大树的朋友真多,一定是因为它很讨人喜欢。
那他喜欢大树,和大树做朋友的话,他的朋友也会和大树一样多么?
除了大树,和他玩的最多的是大黄。
大黄是一条狗,一条黄毛的普通土狗。
原本它是有家的,但是自从和他一起玩后,它家里人就不要它了,只能在村子里做条无家可归的狗。他认定大黄是他的第二个朋友,所以总是偷偷的从家中带米饭喂大黄。
低矮昏暗的房间,总是对着他窃窃私语的村人,畏惧不愿直视的眼神,没有交谈,没有接触,明明他活在一个充满活人的世界里,但是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和睡在墓地里的爸爸妈妈一样,周围都好安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