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过年就意味着有肉可吃。
吃肉——这件在外面的人看来很平常的事情,竟然成为里面的人最开心的事儿之一,其幸福指数仅次于释放减刑。而且这个几近于没有出息的愿望还将成为头等生活大事,贯穿我整个服刑改造生涯……
而我比其他人还要高兴一些,因为陈怡又和我恢复了联系。厕所三号蹲位,已经成为独属于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恢复了和她的每日一信之后,我觉得时间过得是那么快,就连看守所这暗无天日的生活都有了一丝阳光。
我们还是那个样子,在信里聊心事,谈感悟,我们双方都刻意回避一些感情色彩浓烈的文字,没有表白,没有诺言。但是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在一张张信纸上,我们的心比以前离得更近了。虽然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但却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心意,就如同陈怡自己说的一样,我们知道还有一个人与自己同在,知道自己不是孤独的,这就够了。
我和她所有的信件,到现在我都依然完好无损地保留着,躲过了数次检查,伴随我走过了此后所有的风风雨雨,每当我沉沦时,每当我自暴自弃时,我都会拿出来看看,暗暗告诫自己,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对得起她的评价,她的鼓励。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能从那发黄的信笺上依稀感觉到当年的心跳……
在这中间我的家人来了,这一次的见面,没有太多的悲伤。毕竟,我还活着。此时与前一次法院门口见面相时的心情相比,家人已经平静了许多。所以我们更多的是讨论了一些有关于我案子的具体事情:我告诉父母,王平章已经落网,现在就不要再说告状的话了,全力应对此事吧!父亲告诉我,他已经给我请一个好律师,并且已经跟法院有过接触,人家的意思也很明确,现在既然我也这样说了,那就听我的,再也不提为死刑误判的事儿上告了。
一般没有关系的人,在判决之前是无法与家人见面的,更别说交换案情了。但是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张所长走的时候特意交代过的,所以当梁所长听见我家人明确表示这件事儿到此为止的时候,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心里一高兴,还给我破了个例,让我把家人送的食物带进号子去。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检查,就算是没有违禁品,最起码也要把肉里面的骨头剔出来,要知道,一根小小的骨头在看守所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哟!
挥泪与家人告别之后,我就在前院等着检查物品,刚好就被我碰见一件事儿。
看守所门口来了几个人,好像是哪个犯人的家属,其中有一个中年妇女在那里又哭又闹。我听了半天,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那个中年妇女的女儿因为交通肇事被羁押在看守所,两个月后,判了个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俗称“判二缓三”。
既然是缓刑,那就要立即释放。但是等家人兴高采烈地将女儿接回家才发现不大对劲——女儿精神失常了。整天不言不语,也不出门,怕见阳光,怕人多。每天除了定时吃饭睡觉,就是在床上盘腿打坐,还经常做噩梦。家人一看这还了得,我女儿进去时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两个月工夫变成这样了?不能就这样算了,一定要找看守所讨个说法!
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来,但是均无功而返。开玩笑!看守所的警察又不是傻子,出监的时候不说,现在找上门来,谁还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