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喝多了,嘴巴就开始不牢,阮来东坐在那,每喝一口都得蹦几句浑话出来,三句是说儿子的,两句却是再提一个女人:成雪莉。
但这可不是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了,而是闫芬芳也在旁边,听到他说这话当然生气,见到儿子后就开始哭诉。
但阮朝歌见到父亲的样子后,第一反应却不是老娘预想中的恼怒,而是心酸。
他老爹没见过什么世面,仅仅是一瓶价值高档的红酒,就能让他迷了心智。
如果这个人是别人,阮朝歌会说他没有自制力,眼界太低。但这个人是他老爹,他除了心酸就没有别的感受了。
他老爹有阮籍这个二叔在,年轻的时候按理说就可以来燕京发展,就算成不了什么富贵人家,却不至于一辈子窝在农村没什么世面。
阮来东之所以窝在农村,还不是为了他?
阮朝歌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初中的时候,家里失了火,重新盖房子得花大价钱,老阮为了这个每天去打零工,一天恨不得工作二十个小时。
晚上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给他们娘俩放下一根烤鸡腿,饭也不吃就去睡了。
他那么累,连饭也顾不上吃,却没忘了阮朝歌喜欢吃啥。
阮朝歌也一直记得老阮说的那句:“你吃,你小,你得长个。”
长个,好像就是老阮对小阮最大的期待。
如今十几年过去,现在阮朝歌年近三十,早就不长个子了,父亲却也老了。
这个老男人,用厚实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没有他,也不会有今天的阮朝歌。
眼下他出息了,能把老子接到燕京来了,看他喝最高档的红酒,嘴里还嘟囔着漂亮妞……或许这有些荒唐,但却实实在在的在说明:他老子在享受。
这个劳累了一辈子的男人,在享受。
这让阮朝歌有种感觉:他长大了,他接过了家里的顶梁柱。
小时候,他能过上吃饱了不饿的生活,是建立在阮来东的劳累之上,而现在他终于能帮到老爹了。
他又想着,要是他能早些年自强,早些年让阮来东享受到这种幸福,该多好呢?
阮朝歌很想跟老娘说:嗨,老爹也就口头说说,他哪有那个胆子?让他好好享受几天,回去了不就惦记不上女人了吗?
只是他还不等说什么,就听耳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不屑和讥讽:“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喝红酒都能喝成这样,这种人,你就是给他一百个亿,也改变不了他土包子的本质。”
说话的人,是成雪莉。
按理说从她的角度来看,说出这种话还是挺正常的。
她堂堂当年的董事夫人,身价比天还高,却被一个乡巴佬惦记着,当然会觉得不舒服。
再说她也确实看出来了,阮来东就这么大出息了,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作为。
对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感到可笑,成雪莉出声哼哼一句,好像也挺正常的了。
只是,她却忘了一件事。
那就是永远不要在一个儿子面前,提他家长的不堪。
而且她也忘了,她已经不是当初高高在上的韩莱通讯董事了,其实就算她是又如何呢?阮朝歌会在乎吗?
她唯一能让阮朝歌在乎的身份,无非是杨动的“枕边人”而已。
可这绝不是阮朝歌放过她的理由,相信就算是杨动在场说出这种话,他也不会原谅。
啪!
成雪莉不过话音刚落,耳边就嗡的响起一声大响。
阮朝歌挥手就是一巴掌,直接把她扇倒在了地上,脸蛋立马火烧火燎的痛了起来。
“啊!”
成雪莉惨叫一声,捂着脸猛地扭头,怒瞪着阮朝歌,刚要问一句“你敢打我”,却发现阮朝歌满眼都是狰狞的戾气。
成雪莉吓到了,脸色瞬间苍白的时候,阮朝歌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冷冷的说:“我很讨厌,但不在意打女人。今天你别想站着回去,杨动那边,我会给他交代的。”
说完,阮朝歌缓缓抬起了脚。
有些女人,总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不管吃了多大的苦头,转眼就忘了。只有疼痛,能再次让她看清自己。
成雪莉就是这样的女人,看着那双皮鞋,切身感受到阮朝歌的杀意后,她才明白过来:她哪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
阮朝歌杀过很多人,很多很多,所以即使只打算教训成雪莉,也让后者有种要被杀掉的感觉,几乎一瞬间,她就红了眼眶,惨白着脸瑟瑟发抖,可怜如冷雨夜的街头猫咪。
阮朝歌却毫不为之所动,这时阮来东却猛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跳着眼的大骂:“呔,木头,你干嘛呐你,赶紧把脚给我撤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