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后续的时间里,丁勤都没有停。
经过了前面那一段时间的折腾,他已经完全没有睡意。
一方面,因为遇到了人,还是弄不清这里是哪里,找不到具体的线索;另一方面,还因为所谓第七猎杀队的暴戾。
他实在不愿意再进入一个以武力论英雄、以暴力定尊卑的世界。可是,在这个地方,只不过走了这么一段距离,他便发现有这样的迹象。
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躲都躲不过?
天亮的时候,他发现视野之中的世界,隐约有了些变化。
风中卷着一些细细的沙尘,带着明显的土腥味。虽然天地之间还是一片灰色,但隐约在天边,多了一层泛起的雾气或者是尘气。
莫非,这已经快到了所谓的沙海?
丁勤稍作观察,见方圆数十里之内,没有人烟。后来又走一段,他发现一个村落,但是走进去才发现,其中没有任何人,有些牡畜都是只剩下了白骨。
但是,在这个村落之中,却没有任何人的遗骸。
单从这一点来判断,这个村落的人,极可能也受到了和他遇到的那个村落的人类似的待遇。首先给他们时间逃亡,然后再被当成猎物一样,成为那些猎杀队用来寻找乐趣的工具。
至于他们逃亡到了哪里,最后尸骨存于何处,可能已经无从去寻找了。
再往前走,地面逐渐沙化,后续最变成了沙漠一般。但是,这种沙化又与沙漠不同。
沙漠中的沙松软易动,但是这种沙,却是一颗嵌一颗地整齐排列,使各自分散的沙粒形成了一个整体,越是以重力下压,越不会留下痕迹;相反,风轻轻一吹,反而会有一部分飞到空中。
但是,那些沙吹起来之后留下的空隙,却像是有人在梳理一般,很快便被其他沙粒填平。这一点,让骨魂都暗自称奇。
所以,进入了这片沙地,再向前望去,平平整整,没有半分的起伏,显得诡异而又荒凉。
丁勤随身携带的指南针,现在也有了指示。通过天空中光团的变化和指南针上的标记,他一路向北,走得并不快,三天时间仅仅走了百里。
这期间,他依然没有碰到任何人。
第三天晚上,他照例直接露营。鉴于这里的地形,为防止自己暴露,他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营具全都放进去,然后再睡在里面。
不过,当他早上醒来时,却直接打了个激灵。
因为在他的沙坑周围,站了四个人。
丁勤并没有感觉到他们是何时到这里的。不知道是这些天来有些太累了,还是这些人的修为高度,已经超出了他的感知能力。
他没有马上站起来。因为这时候作出任何动作,可能都会被误认为是敌意而造成对方的攻击。
稍转了转头,丁勤问,“你们是什么人?”
其中一个年龄在四十岁左右的男子,用一副公鸭嗓问道,“就是你,把我们的第七猎杀队给灭了?”
丁勤心中不由得纳闷。第七猎杀队已经全员失去修为,不可能比自己走得还快,消息会是怎么传出来的?
难道,在那附近,还有他们的某个隐藏的聚集点?
但是,就算是如此,这些人又怎么能如此确定是自己干的?
可是,当他的目光从四个人其中之一的脸上扫过时,他明白了。
他认识这个人,在那天晚上认识的。
这个人并非是第七猎杀队的成员,而是一个当时逃亡的村民。
那个时候,他一直躲在离丁勤不远处,丁勤在召集那些人回来聚集时,看过他好几次。
而他,也是第一个取丁勤给的东西的人。
不过,丁勤不想如此就范。他看着这个公鸭嗓,“我是否可以站起来,至少坐起来?要知道,躺得时间长了,也不舒服。”
那人点点头,“站起来吧。”
丁勤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土,“你们说的第七猎杀队,是什么?”
“切,不用装了。”公鸭嗓道,“你废了所有人的修为,把他们丢给了那些贱民。而那些贱民又杀了他们。一个没剩。”
丁勤歪了歪头,“如果一个没剩,那你怎么确定是我?难道说,你随便在这里发现个人,就可以把罪名安上去?”
那人冷冷一笑,“大丈夫就该敢做敢当。你这可没有那天晚上的气慨。另外,我们不是随便指认的。这个人,”
他指着那个村民,“是他给我们报的信。他说,当天他一直在看着你,是如何废了第七猎杀队的。后来,他从第七猎杀队的那些人身上搜出了警报器,发出了警报,然后就一直等着我们到来。”
公鸭嗓哈哈大笑,“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做?他说的很简单,因为他想活命。他说,他知道这些村民,跑得了初一,跑不过十五。唯一想活命的办法,就是加入魔牛堡。而作为忠心的表现,他就把你这个救了他们命的恩人给出卖了。哈哈哈哈哈。”
公鸭嗓看着这个人,“你说,这贱民贱不贱?我感觉,真是贱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