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油炸飞虾,有些地方也叫飞蝗腾达,其实就是油炸蝗虫。
蝗虫的肉质松软,味美如虾。
后世不少酒店都有这道菜。不过可没有李忘忧这般用野生蝗虫做食材,而是用的人工养殖的蝗虫。
蝗虫虽是害虫,但高蛋白,富含卵磷脂,能够增进记忆力。健脾消食,止咳平喘,还能预防心脑血管疾病,降血压……总之即是美食,又是滋补的好东西。
可惜这样的玩意在大唐无人敢吃,甚至由于惧怕蝗神,连捕杀都不敢。
后世华夏的蝗虫,那都是靠着人工饲养,才能苟延残喘存活下来。
这些蝗虫,都是刚才李忘忧让牛家兄弟去田间地头捕捉来的。
兄弟两人原本也是敬畏那蝗虫,但自从见多了家里鸭子吃蝗虫,屁事没有,心中那点对蝗神的敬畏之心也就单薄了许多。
所以李忘忧让他们去捉蝗虫,两人只是略微犹豫了下,便听命去抓了一袋回来。
李忘忧将那些蝗虫丢入厨房大锅之中,用开水滚过一遍,再用笊篱捞出沥干水分。
用热油下锅油炸,将蝗虫炸至金黄焦酥时,才盛了出来,撒上盐和些许胡椒粉,一道美味的油炸飞虾,便呈现在了大唐皇帝李二与众臣面前。
程咬金刚刚伸出的筷子,僵在半空中,迟疑了片刻,不确定的问道:“小子,这哪里是什么虾?怎么看着像是蝗虫?”
“哈哈,程叔叔好眼力,正是蝗虫。”李忘忧笑道。
他这话,让在座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李二更是把脸一板:“胡闹!这蝗虫如何能吃?”
李忘忧促狭的看了李二一样,心中暗道,再过几个月,李世民还特么的生吃蝗虫呢,那更恶心,我好歹是给你们做成美味佳肴端上来的。
他哪里知道,几个月后生吃蝗虫的李世民,便是眼前这虬髯男人,被他连续怼过多次的男人……
李忘忧眼珠子转了转,忽然表情严肃的回答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蝗虫吃了粮食,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无罪,蝗虫如果真的有灵的话,那就归罪于我便是了,不要再害百姓了。所以这蝗虫,我必吃之!”
李忘忧的恶趣味发作,直接剽窃了李二吃蝗虫时与大臣们说的话,稍微修改了一下,便拿来忽悠这群大唐权贵。
他话说完,便抓起盘中的油炸蝗虫,丢到了嘴中咀嚼了起来。
嗯,香!比后世那些人工养殖的蝗虫味道更好!
李忘忧吃得满嘴嘎嘣脆香,一旁的几人却是看得目瞪口呆。倒是李二闻言,不由眉头微蹙,低头不语,思索着什么。
这话基本就是几个月后他自己所言,现在被李忘忧说了出来,自然说道了李二心坎之中,觉得李忘忧所言不虚,很合他的胃口。
包括程咬金在内,无论是长孙无忌还是房玄龄、杜如晦,都看着桌上的这一盘油炸蝗虫,不知该如何是好。
倒是一旁的美女上司,看到油炸蝗虫后,饶有兴趣的伸出了筷子,夹起一只焦黄酥脆的蝗虫放入了口中,慢慢咀嚼了起来。
“忘忧,这蝗虫很好吃啊,果然有虾的味道,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吃。”苏长卿笑道,她在前世去云南旅游的时候,各种油炸昆虫都尝试过,并不畏惧。
“苏娘子以前也吃过?”长孙无忌一愣,好奇问道。
苏长卿眨了眨眼,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也不回答,只是笑着点点头就算回应了。
李忘忧之所以弄出这油炸蝗虫,一是腹黑男的恶趣味发作,想要给这群朝堂大佬心里添添堵。
叫你们这群混蛋来吃大户,不知道老子现在穷得叮当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