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子哭笑不得。他拿着宋佳递给他的水笔问道:“这东西是笔?”看起来确实是笔的形状,只不过感觉奇奇怪怪的。
吴莱点头道:“没错,这是我们家乡生产的笔,使用非常方便,字体清晰,书写流畅。”
凌云子拿着水笔写了几个字,大叫道:“实在太神奇了。”他又指着宋佳的本子问道:“这是纸?
宋佳娇声道:“是的,这是我们家乡生产的纸张,是几千年前我们神风联盟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正是因为纸的发明,大大促进了我们家乡文明的进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凌云子赞许道:“不错,既实用又方便,不愧为伟大的发明。”
凌云子不再多说,在宋佳的本子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他的字龙飞凤舞,很有气势。要知道他本来就是榜眼,文采斐然,字自然也写得极好。
不过,将本子和笔递还给宋佳时,凌云子叹道:“可惜的是,散仙的最后一次天劫并不是这么容易渡过的。修真界多少年来,已经有无数九劫散仙丧命在这天劫之下,成功率不到万分之一。能修炼到九劫散仙,都是惊艳才绝之辈啊!他们叱咤风云,是盖代强者,没想到还是逃不脱天道的算计。”
吴莱傲然道:“大长老,你和其他九劫散仙不同,现在实力大增,应该对自己更加有信心。天劫算什么,记得本宗主渡劫的时候,竟然是九重天劫。本宗主当初还没做好准备,天劫就降下来了,气得本宗主破口大骂。当时本宗主对渡劫一点经验都没有,就这么硬抗下来,一点事都没有,只不过衣服毁了,头发弄皱了,灰头土脸的。”
以前吴莱的实力还不及现在的十分之一,都这么轻松渡劫,现在实力大增,对雷劫根本就不在乎。
而且吴莱现在的信念:一拳在手,天劫都要靠边站。
凌云子和三女相互看了一眼,都在心里想道:我们和你能一样吗?你那叫变态好不好?世界上还有谁像你这么妖孽得惊世骇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