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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森不希望见到那个被自己推下悬崖的王焱,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么一个孩童,坠下虎跳崖,还能活命呢。
即使是同名同姓,也够他吓一跳的。
王焱心知,眼前的熊森就是仇人,但是,他现在也不能对熊森怎么样。
纵然他拥有了火鳞臂,一拳可以将熊森打死。
那又怎么样?
还是犯法!
因为法治社会,杀人就是犯罪的事。
总不能警察来了,他跟警察说,是十五年荒村的时候,自己被熊森推下悬崖,他要报仇,所以,杀了熊森。
这样的理由是真实的,也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如果熊森推他坠落悬崖,证据呢?
可是,他一旦杀了熊森,杀人就是事实,就是犯罪。
王焱绝对不会犯这样的低级而愚蠢的错误,只不过,报仇不一定要立即扑上去,将仇人大卸八块,将他咬死。
而可以有很多种报仇的方式,比如让仇人生不如死。
让仇人从此暗无天日,让他活在痛苦之中等等。
杀死仇人的报仇方式,只是图一时之快,泄一时之恨。
但是,看着仇人慢慢地受折磨,生不如死的感觉,更让复仇具有报复性。
苍天有眼,踏破铁五米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可能是命中注定,王焱学了医术,这位熊森也学了医术,而且从熊森的模样,应当是西医。
看来,这一切,早就有了安排一样。
没有让王焱回到荒村去找熊森复仇,而直接在深市遇见了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