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当!”
院子里响起一阵钟声,这是开饭的信号。
顿时,刚刚还在院子里疯玩的孩童,转了个方向就往屋里冲去。
常霜二话不说,拖着林风就下楼,正好撞见一个大妈把一群泥巴娃拦下来,用狮吼“都给我洗干净了!”
一群人全被震住,常霜拉着林风昂首挺胸走过去,大妈鹰隼一般的目光扫过两人,然后表扬道:“看看……看看霜霜和小哑巴,人家多干净。”
林风顿时感觉到后背一把把刺刀也似的寒芒,唉,又被拉了一把仇恨。
这一次,食堂里人很少,只有十来个稍大点的孩子,他们是分开吃的,一共分三个锅。
大中小,不然小的是不可能抢得过大的那些,林风和常霜是同一个锅,此时一个人都没有。
一个木盆子,上边盛满了青菜,偶尔有看到一两条肉丝,要是以前,基本上是没办法看清。
现在嘛,常霜手脚麻利盛了两碗饭,塞到他手里,两人就开动起来。
常霜手飞快地挑着肉丝,尽可能地将之弄到自己碗里,盆里的肉丝飞快地消失不见。
她心里狂喜,下意识一看林风,却发现人家规规矩矩地在吃着,而自己碗里已全是肉丝。
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咕哝道:“你怎么不吃肉啊?”
“因为手慢。”林风平静地回了一句。
常霜脸刷地红了起来,这家伙真是讨厌,好吧,她从碗里夹了一筷子肉丝过去。
“快吃,快吃,不然等下他们就回来了。”
正说着,已经有毛孩子洗好冲进来,林风也没有矫情,狠狠夹了一筷子菜,放到碗里就站起来。
其他人进来时,看到常霜的饭碗上铺满的肉丝,满满的怨念,就差没打起来。
好在,有大妈在一边镇着,一个个跟狗抢食似的,常霜也跟着他捧着饭碗缩到一边,嘿嘿直乐,小圆脸都快咪了起来。
今天真是她的幸运日,没想到去抓弄这家伙,居然还有这好处,看来以后要多逗逗他才行。
小常霜心里下意识有了这个结论,林风没来由地又看她一眼。
“看什么看,剩下的都是我的,谁让你手慢来着。”
林风……
好不容易雨停了,孤儿院的各项活动重新开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日常,就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街去表演。
作为新成员的林风,也免不了被抓了壮丁,表演的都是些烂俗的节目,什么功夫小队,女孩子则是载歌载舞。
水平也就那样,不过,在固定几个地方,刷刷存在感,让帝都的人们不要忘他们的存在。
大街上人流如织,长发长衫,因为连绵大雨冲刷过街道的原因,气味倒不算难闻。
林风颇为好奇地跟在队伍中央,打量着四周的情况,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没有人敢乱跑。
院里的教助经常告诫他们,会有人贩子拐人,拐了去把手脚砍掉,再扔到大街上乞讨。
所以这些孩子都不敢放肆,当然,也可能是放肆的已经被剁了手脚。
这里跟印象中的古代没什么两样,就是味道和色彩鲜明了许多,不可避免的,人人身上味道都很浓烈。
也没有那么多俊男美女,电视剧里一水的偶像脸,这里一个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