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长矛竖在架子上,他拿起一根,在手上掂了掂,约莫在五十斤左右,长有一米七八,比地球大半的人身高都要高了。
下一刻,长矛化作幻影,激起一片白色的空气波浪,直接飞出五百米远,彭地一声,没入靶木之中。
这就是勇将之能,五百米内,长矛依旧能够百发百中,威力惊人,这个威力,一般的装甲车能够轻易洞穿。
当然,提前是武器足够锋利,野人们单凭力气,就能做到地球重武器才能做到的事情,厉害吗,看起来很厉害。
但其实也就那样,林风衡量了一下,哈兹部落一万两千多人,才百多个勇将,这是千百年来的积累。
需要深厚的底蕴,才能培养得出来,一个新的部落,没有足够的底蕴,就算是有强者带领,也不可能有这么多勇将。
而勇将,其实就是高端强者的保证,每一个都是从勇将脱颖而出,理论上来说,拥有足够多的勇将,诞生强者的贤者以上的高等强者几率就越大。
当然,个别天才就另当别论,林风成功通过测试,正式成为一名勇将,立即就能分到一间石屋。
作为一名勇将,百中挑一的存在,他们可以挑选自己的随从,当然,这些随从是要自己养的。
只要你愿意,可以将这些随从训练成武士,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力量,上阵打架,可以带着他们一起上战场,类似明朝将领的家丁一样。
阿木非常兴奋,石屋里忙上忙下,帝摩斯还赠送了很多东西,毛皮衣物,食物,精盐,还有两个前凸后翘皮肤光滑的妖娆女野人。
这两女野人应该是这家伙的私人藏品,皮肤光滑,如绸缎般,连毛孔都几乎不可见,又不似一般外面的女野人那么黑,就算是以人类的眼光来看,也能打个七八分。
也不知帝摩斯花了多少心思,才是调养出来的金丝猫,不过林风对此毫无兴趣,直接当侍女使用,扔在石屋里,跟着阿木一起干起杂活来。
对此,阿木简直是兴奋得快要晕过去,他也是活了几十年的老猎手,猎手代表着什么,没有交配权,没有繁殖权。
也就是说,没有机会碰女人,他又不是什么顶尖猎手,运气最好身手最强的时候,都没有凑够一次找女人的猎物。
现在,竟然有机会跟两个女神一般的女人一块干活,这货差点没幸福得晕过去。
林风没有管他,不管这石屋多么宽敞,多么漂亮,也就是一间石屋,对于一个原始人来说,是一辈子奢望的豪宅。
在他眼里,也是不值一提,这个地方最珍贵的东西,就在帝摩斯脑子里,所以他压根就没有在这石屋呆过一分钟。
而是直接就泡在了帝摩斯这里,这家伙的石屋是这个部落有数豪华的建设,也是部落里书籍最多的地方。
有纸,有书,这个地方并不是那么原始,只是书这东西仍旧不是普通人能够接触到的,比起真皮所制的皮纸,其实也不算便宜。
读过两个实习巫医的脑子,他对这里的文字已经有了基础,读书来并不算难事,这里能够文字记录的东西其实并不多。
医术,靠的还是自身的修为,运用超自然力量进行疗伤治病,对于药物的运用,也是处于一个浅显的阶段。
不过,这个世界好东西实在太多了,各种天材地宝,在常年累月中,也是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可以省下他的许多功夫。
林风打算将他脑子里的东西掏出来,不过这需要机会,现在这个部落正在准备战争,打入征服新世界,他得把消息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