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顿时觉得有几分毛骨悚然。
他们鬼族是冥界的秩序维护者, 经常成群结队地外出去猎杀不死族,但这种苦力活儿都是侍卫和佣兵们去做,肯定不劳他这样的大少爷出手。
罗德从来没一个人去过荒野,他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公子哥,对不死族的印象只限于被驯服的不死族侍从。这就好比一个只在动物园里看过老虎的人,忽然要去大草原猎杀老虎一样,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全靠摸索。
罗德一阵心累, 也没注意到一个缓缓靠近的脚步声。
“咔……喀……”
罗德转头看去, 只见树林中出现了一个只白瘆瘆的人影, 身形瘦削, 好似只剩下一副骨架,正摇摇晃晃地朝他走过来。
冷静,要冷静……
罗德深吸几口气, 镇定下来看了几眼,终于确定那是一具骷髅。
骷髅是不死族里最低等的存在,厉害一点儿的是怨灵,最厉害的是巫妖。
罗德这么给自己打气道:区区一个小骷髅,肯定没问题。他盯着那具路都走不稳的骷髅,把包轻放在地上,然后拉开拉链:“嗞啦——”
这声音在荒野格外的突兀。
骷髅停下了脚步,然后扭了一下头骨,发出喀拉两声声响,类似于热身一样的动作。
下一秒,只见那具骷髅居然狂奔起来,醒目的一道白影在黑树林中穿梭,飞快地朝他冲过来!
罗德简直要疯了,这骷髅怎么这么灵活!刚刚一步三摇是装出来的么!
他赶紧在包里翻找,然后使劲儿一抽,抽出一支长约八英寸的法杖,他拿着法杖快速在空气中划出一个符文,朝着骷髅的方向一甩。
法杖尖端立刻冲出一只火球,以一个抛物线的弧度冲向骷髅,轰的一声把骨架炸了个粉碎。
罗德急促地喘着气,然后低头看了眼手里的法杖,心道,还好他带了个高级货。
他平时不屑用这种古板玩意儿,只有那些老古董们才喜欢拿着根棍子戳来戳去,显得他们多么与众不同。但其实魔法师并不一定需要法杖,几乎所有的魔法都可以空手完成,法杖只是一个媒介,可以更快地聚集魔法元素,大约比空手快了那么十分之一。
虽然只有十分之一,但如果在真正紧要的关头,这十分之一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罗德虽然不喜欢用法杖,却收藏了很多,毕竟——有钱人的通病。
他手里的这支蔷薇木法杖只是他众多藏品中的一个,这次因为时间紧迫,他就临时选了这一支,他倒是还有许多更贵更精致的法杖存在了另一个城市的小金库里,但是短时间内转移不过来。这支虽然普通,但也是上品了。
罗德把法杖放回包里,忽然察觉到什么,抬头看去,一只乌鸦亡灵正栖息在枝头,也不知道是什么飞过来的,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想必就是转播画面的乌鸦了。
那颗黑沉沉的眼珠子后面,大概正有数以万计的观众在看着他的表现。
想到这里,罗德心里忽然冒出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以往他都是屏幕前赌注的人,没想到,有朝一日他居然会亲自参加到这种竞技中来。
然而,就像他父亲说的那样,公平只是用来糊弄普通人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