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最理想的生活。
陆群顶着黑眼圈,昨天晚上他又玩了一晚上的游戏。趁几个室友睡觉还看了部岛国片。浑身一颤,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
身高170cm左右,微胖,长得一般般。性格还属于偏叛逆的那种。大学生活自然过得没法像脸上带着小红花一样的笑容,浑身上下发光的新生那样滋润,充满期待。
曾经跟家人说过自己不想上这个一本,结果都说他不识好歹。陆群就觉得很可笑,从此再没跟任何人抱怨过,倾诉过自己心中的烦恼。
妄自尊大也好,不识好歹也罢。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道理他是很清楚的。
日语系是这个一本大学的招牌,全国上下多少对日语抱着几乎接近信仰的狂热来到这个系。他们埋头苦学,老师吐出的每一句话恨不得都伸出脖子嗷呜一口吃到嘴里咽下去。
当然,身为招牌,自然也是管得最严的一个系。和高三都差不到哪儿去。每天早上5点起床,5点半到班级上早自习。学生会的那几个四眼妹天天瞪着死鱼眼来点名,陆群烦得不行。
自从一次有个四眼妹明明看到了他却不屑一笑,没点他的名字后,陆群脾气也上来了,冷笑着就算再叫自己的名字也没再回答。
去你的学生会,你这个大学我都不稀罕,我还叼你个学生会。
如果他脾气能再倔一点,没听老师的话。如果这个一本大学能放过他,让他去上自己想去的二本大学,进入文学系……
或许,他还不至于这样纠结,烦恼。每天上课时见到周围认真学习的同学,他就烦得要死。一种格格不入的陌生感时时刻刻像钢针一样刺激着他的脑干。
要不就屈服了,去他的梦想,学好日语,以后当个帅气的翻译官?外交官?陆群也不是没这么想过,但每次读小说时,梦想和妥协碰撞,妥协却一回合都坚持不了。
巴塞罗那vs国家队的感觉。
“老娘陪了你十多年,现在你一个不顺利就要抛弃我?老娘要你身败名裂!要你生不如死!要你净身出户!”
陆群开着脑洞,蛋疼地看着梦想虚化成一个掐着腰的母老虎对自己嚷嚷。
以后要是结婚,我应该是个好丈夫。每当陆群在脑海里安慰着梦想,发誓表态自己时,总会这么想。
一日晚上,看室友都带着耳机沉迷在某竞技游戏里大呼小叫时,陆群悄悄缩着脑袋趴在书桌上,小心翼翼打开了word文档。
《农夫与小狼》。这是他写了近半年的小说。
然而正当他要开始码字时,宿舍门猛地被踹开,隔壁的老黑哈哈大笑着大摇大摆地闯进来,“都嘎哈呢!来啊,开五黑啊!多他妈带劲啊!”
陆群赶忙关上文档,深深叹息了一声。
老黑是个东北爷们儿,最喜欢串门儿结交朋友。整个三楼的基本没有不认识他的。
这已经是陆群不知道第多少次的尝试了。至少有100次吧?
但每每就都是这个鸟样。要么是舍友发现他鬼鬼祟祟在干什么,要么是隔壁的跑来窜门,看见他在写字就开始调侃他,说他是大作家。
陆群只能干笑,谁知道他心里几乎牙都要咬碎。
当今世界,如果要给梦想排个排名,作家绝对是最不值钱的几个,最招人耻笑的那几个。
“你那点儿东西,换我我也能写,懒的写罢了。”
初三的时候,陆群第一次写短篇得了奖,结果一个同班女孩儿就这么跟他说。
陆群幼稚地气说让她现在写,她却死活不写,就说自己不想写,只要她想,随时能写出那种东西。
当时陆群没能找出什么话反驳她,现在,陆群却懒得反驳。
后来陆群学乖了,谁问他他都说自己不喜欢看书。
沉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叽叽喳喳吧。
有一天,陆群上午没课,跟几个舍友拎着小框,一步三摇晃地去浴池洗澡,洗完澡出来后,看到一个个学姐们,就不禁一阵开心。
大夏天,洗个澡出来,坐在阶梯上等头发自然风干的时候,也就这么点儿乐趣了。陆群仰头长叹一声。
找个女朋友,牵牵手,亲亲嘴,到了晚上在学校公园或者操场抱着人家秀个恩爱,陆群也想,但是就他这条件,搁哪儿都是路人甲。
可能,还是看着人生赢家们秀恩爱,独自在深夜中迎风凌乱比较适合他——一个背负着不值一文的梦想,苦苦挣扎的大学生。
大学生活过了几个月,陆群也渐渐有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嗯。翘课,翘课,翘翘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