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郑伯阳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李信的提议——他没道理拒绝一个难度更低的玩法。
李信稍稍松了口气。
虽然心中储备着不少诗词,不过他还是希望尽量减少做文抄公的次数。因为他到底是不会作诗的。一旦作诗次数太多,让人们形成了他很会作诗的印象之后,他可就惨了。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或善意或恶意地在各种场合让他作一首诗来听听。
一次两次也许还好,可次数一多,十次八次,甚至十几次几十次,那就绝对不可能每次都顺利过关。
众所周知,这种事情只有一直成功这么一条路可以走。而且随着每一次的成功,李信所身处的位置也就会越高,一旦哪一次操作失误过不了关,重重跌下来就必然是名声扫地的状况——当然啦,李信其实也不太在意名声扫地这件事。
他手里握着长一楼等等一系列实业,收入不菲,不靠别人吃饭,同时又在朝中任职,哪怕在文坛上声名狼藉一些,影响也不大。他只是能避免尽量避免罢了。况且眼前的情况也不容他考虑太多。毕竟他无论如何也不是很愿意在情敌面前丢脸。
“殿下地位尊崇,不如就由殿下先请吧。”郑伯阳心中早就想到了一篇合用的旧作,不出意外的话,他一会儿要用的就是这篇旧作。但是,抛出自己的作品之前,他还是想听听李信写得怎么样。万一李信写的诗比他的旧作好,他还能抓紧时间改一改。
当然了,虽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但他同时也真诚地觉得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
李信淡然一笑,没有推辞,道:“那在下就先献丑了。”
先后关系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对自己肚子里的诗充满信心。不管是先说还是后说,他都赢定了。
“这首诗的名字叫做《闲居初夏午睡起》。”李信缓缓念道,“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这首诗的原作者是杨万里。相比起这首寂寂无名的小诗,他那首“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应该更加为众人所知,而且画面也更加美好和鲜艳。但是这不代表这首诗不好。
李信第一次看到这首小诗的时候就被其描绘的闲适生活趣味给吸引了,所以才一直记在心里。
这是一首满是人间烟火的诗句,将诗人午睡之后那种懒散的心境描写得淋漓尽致。
说它是千古绝句或许还有点难,但说它是一首难得的上乘佳作,绝无问题。
这一点,只要看看郑伯阳的脸色就知道。
从李信念完最后一句诗以后,他的脸就逐渐失去了血色。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当然品得出这诗句的味道——全篇都只用最简单的词汇,却分明描绘出了一副充满生活旨趣的画面,相比起来,自己的那篇旧作顿时就显得黯然失色。
陈尹对于李信能写出这样的诗并不意外,缓缓点了点头,暗道:“不读书归不读书,这臭小却是实在有灵气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