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幼澜在一旁奇怪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写?”
窃窃私语逐渐多了起来,不时能听到一两句阴阳怪气的“写呀!你倒是快写呀”。
李信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他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他不会写字!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重点大学的工科生,李信绝对是会写字的,就算后来用电脑打字打多了,经常提笔忘字,但绝不至于到不会写字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他会写的全是简体字,根本不会写唐朝的字。
唐朝字其实跟后世的繁体字几乎一模一样,在后续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几乎没有再发生大的变化,原原本本地流传了下去。这是专属于汉字的独特魅力。作为一个喜爱传统文化的人,李信虽然能够无压力地识读繁体字,但到了写这一关,却最多只能写三两个比较熟悉的字,而且有些笔划还不太确定,强行写的话,恐怕大概率要写错。
在众目睽睽之下写错字未免也太丢人了吧?
李信隐隐有了几分骑虎难下的感觉。
“怎么了?”陈幼澜见李信不答话,又问道。
李信看了她一眼,把笔交到她面前小声说道:“我的字实在太难看,写出来以后有些丢人,还是我口授,你写吧。”
陈幼澜没有拒绝,狐疑着接过笔,默默地把李信面前的纸移到自己面前,然后看了李信一眼,示意他可以赶紧开始了。
李信清了清嗓子,在众人非常不善的目光中缓缓开了口:“诗名,七夕。”
陈幼澜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小楷在纸上写下了“七夕”二字。不时有旁人轻笑道:“这名字未免也太普通了一点,哪里比得上‘乞巧’?”
“七夕”和“乞巧”本来就是一个节日的两个称谓而已,这也能分出个高下来吗?
李信默默翻了个白眼,接着道出了诗的第一句:“烟霄微月澹长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