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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振华是真不识谱。
他一个工科生,当初将绝大多数精力投在了数理化的学习上,而且受他老爸的遗传影响,他还是个爱好非常广泛的人,自己喜欢动手搞些古古怪怪的东西,这些都极大的占用了他的精力和时间。
当然有些文的也是他的喜好,比如读书,比如摄影,比如茶道。
可说到唱歌,那就完全是业余水平了,跟着卡拉OK哼哼几句还行,那还得是他前世年轻时候追过的,可要他把谱记下来,呵呵,别说是满篇蝌蚪的五线谱了,哪怕是阿拉伯数字标注的简谱,他也不行啊。
邵毅夫疑惑地问:“振华,你不识谱?”
事到如今,也只能痛快承认了。谭振华点点头道:“我不识谱,简谱也不识。”
“那你怎么写的歌?”
“歌不是我写的啊,是我听白胡子老爷爷唱完后学着哼哼的。”谭振华回答得理直气壮。
邵毅夫以手扶额:“你这样的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一旁的林一莲可管不了那么许多,管他是哼哼出来的还是怎么来的,反正这歌自己先占下了,谭哥哥不识谱,那个简单,你继续哼哼,记录的事情交给我来!
于是,谭振华就又开口唱了一遍,就见林一莲运笔如飞,合着谭振华的歌声,只一遍就将谱录完了,然后自己又对着谱子也哼唱了一遍才满意地点点头道:“嗯,应该是这样没错了。”
便想拿给谭振华确认,这才想起,这位不识谱啊,拿给他看管个毛线用。
谭振华见林一莲动作飞快,显然对这门道造诣颇深,不禁又想起一事,于是开口对着林一莲问道:“莲妹,你这个录谱的速度好快啊,不如我这里又想起来一首歌,你也帮我录下来好么?
“……还有?”
“嗯”,谭振华腼腆地点点头,“刚才又回想起一首歌,我觉得挺适合小黑哥的,你帮帮忙,就一起录了吧?”
“好吧。”刚得了人家一大笔好处,林一莲也不好推辞,就手拿过了另一张白纸,开始凝神细听。
“歌名叫《乱世巨星》”
听说是给自己的歌,小黑也凑了上来双手托腮做了个认真听讲的姿势,此举当然又引得笑声一片。
谭振华清了清嗓子开始唱到:
“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尊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天生我喜欢, 傲慢做本性
忘形言行失敬 那管你 万世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