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金钱的力量吧。
金富贵犹在绝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声!柳姑娘一定不会喜欢我了,她肯定以为我是一个低俗无聊自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了!”
他愤怒的抄起手里的黄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这破扇子有什么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后还不是成了一个低俗愚蠢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会让我更加风度翩翩!”
想起刚才差点被搜到的惊悚,金富贵声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贼大队会折返,战战兢兢的等了好一会儿,侧耳倾听,发现似乎没有被注意到,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把折扇捡了回来。然后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自艾自怜,为明天的头条新闻伤心欲绝。
凌端叶思考了一下,发现金富贵想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像他这样把金钱穿在身上的人估计满城也找不出第二个了,的确非常有辨识度,而他自己显然对这一点也非常有自信,知道只有自己一身金子到处跑,提起这个特点别人就会立马想起他。
近距离仔细观察后她还发现,金富贵身上那些点缀的宝石不是普通宝石,全都是灵石,所以才会这么闪耀,加上金线勾勒的刺绣,简直交相辉映。
“老板,我有一妙计啊。既然人人都能通过你的装束认出你来,不妨洗去铅华,褪下能够叫旁人认出你的标志,大大方方从这里走出去,与搜贼大队亲切对话,热情问候他们,这样大家就知道那个穿着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凌端叶一脸真诚的说:“我愿意承受铜臭味的苦,就当是今夜把你卷进来的歉意吧。”
金富贵睿智的眼神果然大为感动,“真的吗?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个好人!”
说着,果断开始摘戒指,摘手镯,摘宝石发冠,手里那把能够让他更加风度翩翩的黄金扇子也一并递给了凌端叶,然后脱掉点缀各种灵石以金线进行刺绣充满金钱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来太奇怪点,不如跟星痕换一下。”
金富贵觉得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换了外套。
摸着这朴素的衣衫,金富贵感觉自己的名声总算可以保住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简单朴素过,不由自主的感叹,“铜臭味果然还是破坏了我的气质啊。”
说着,大大方方的从藏身地点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传来声音。
“金少爷你好,金少爷再见。”
“金少爷晚上辛苦了。”
“金少爷玩的开心啊。”
凌端叶:“噗!”
洛星痕:“噗!”
因为鞋没换。
第三十七章
这一身充满金钱气息的装备, 金富贵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很闪耀了,拿在手里仔细研究会发现,还可以更加闪耀。
金线勾勒的图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 绣娘估计要费不少功夫, 能够以金线刺绣出如此精美的图案, 绣娘的专业水准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绣满了各种复杂的图案,却不会眼花缭乱, 复杂而和谐, 重量比想象中轻许多,点缀的宝石晶莹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细看会发现还微微透着淡淡的柔光, 是灵石, 而且是极品灵石。宝石发冠也是以黄金和灵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复杂,一点都不笨重, 重量同样比想象中轻很多, 这么一个发冠戴在头上郑重端庄, 美丽大气,却不会压的脑袋疼。十个戒指就更不用说了, 也是黄金与灵石打造, 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发冠,戒指的工艺就相对简单多了, 但更加简单粗暴, 大块的灵石镶嵌在戒指上, 每个角度都展现出了财大气粗。
该说幸好金富贵没有戴大金项链,跟锁链一样粗,然后镶嵌很多灵石的那种,不然会更加闪瞎别人的眼睛。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凌端叶愿意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声金富贵的审美,并默默给他打上一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标签。
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谁会穿成这样到处乱走,不怕被打劫吗,简直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肥羊。
“魔道地盘的治安或许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让金富贵穿成这样大摇大摆的上街。”凌端叶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关键的一点。
这才是最关键的,金富贵并非寻常的有钱人,是个有实力傍身的有钱人,或许这才是他穿成这样大摇大摆上街还不怕被打劫的底气之一。
还可能是这边的名人,名气很大,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那种。
“听名字越是充满了金钱的味道啊。”凌端叶不禁感叹。她还想过给梦魇老祖取名叫王富贵的,没想到今天就遇到了一个金富贵,这要是两人撞上了,就像撞衫一样,谁丑谁尴尬,名字都是富贵,那自然是谁穷谁尴尬。
梦魇虽然也有积蓄,但论财大气粗,肯定是金富贵啊,只差在脸上直接写“有钱”两个字了。
金富贵出去被人认出来后,果然骚动的搜贼大队渐渐平息了,大家纷纷回家睡觉。
凌端叶和洛星痕不用继续躲在阴暗的小角落里以躲避搜查,可以大大方方的出来了,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那都是金少爷寻乐子干的,并且热情亲切的对金少爷心血来潮找刺激的行为表达了鼓励,和善的不能够更加和善。
那句话是什么来着,只要你够强大,世界都将变得温柔,金钱显然也有这个力量,让大家给金少爷让路,说话也好听。
金富贵不想上明日新闻头条,这下是上定了,毕竟他本人亲自出来实锤了嘛。
成功祸水东引的两人会心一笑,不但不心虚,还觉得美滋滋。
被猪圈熏的头昏眼花,又被当成偷猪贼撵来撵去,凌端叶的兴致已经完全没有了,“虽然没能把养猪户的猪猪都看一遍,但就目前看到的情况似乎都差不多。”她深深叹气,“猪圈卫生都做的不好,臭气熏天,我已经不想再看了。”
洛星痕立马精神一振,可不是吗,猪圈的气味实在太可怕了,捏着鼻子都仿佛能够感觉到那股臭味,简直无孔不入,更可怕的是猪圈里飞来飞去的苍蝇,一会儿落在猪猪身上,一会儿落在沾满了屎尿的干草上,飞来飞去的,就怕会飞出来落自己身上。
“我们还是放弃吧,别看了。”凌端叶痛苦的说。
这种被人撵来撵去当成偷猪贼的经历,实在不想再经历了,幸好来了个傻兮兮的金富贵,不然真要被抓住了简直是社死现场。不,已经社死了一次,金富贵不但好奇的围观看直播,还舞到两人面前,一脸天真的问为什么要钻猪圈里偷猪。
真是艹了啊,想起来就感觉天灵盖要飞了。
还好对方不认识他们,更不知道两人的名字。
经历了这么一遭,两人都是心有戚戚然,虽然意外获得了充满金钱气味的装备,但毕竟不能直接花掉嘛,夜市也不是只有今天才会有,以后再来玩也一样。凌端叶和洛星痕收拾了一下心情,趁着夜色悄咪咪溜走。
今晚的经历还真是奇葩又惊险。
回去后往床上一躺,本以为从中午睡到傍晚,晚上会睡不着觉,结果没过多久就再次睡了过去。
第二天爬起来,凌端叶例行公事的去为楚枫序进行血气治疗,为他补充消耗掉的生气,修补掏空的身体。楚枫序依旧是打坐的姿势,似乎完全不需要休息,从白天坐到黑夜,再从黑夜坐到白天,并不完全依赖血气治疗的效果,凌端叶不在的时候他就自己打坐,既是修炼,也是在恢复身体。
洛星痕黏在凌端叶身上,睡眼惺忪哈欠连天,像个大型绒毛挂件扒在凌端叶后背,脑袋靠着她的脑袋,似乎一点一点的,困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