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战争史,可以发现同样是遇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东西方的士兵们所做出的选择却是大相径庭。东方士兵则会选择与敌人血战到最后一刻,至死方休,宁愿同归于尽也不会当叛徒做俘虏;然而西方的士兵却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投降。
其根本原因在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从古代开始,东方文化就将“牺牲精神”看的很重,不管是为国效力,还是战死沙场,这些精神都是值得称赞的。东方文化中存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荣誉至上的价值观,所以在战争中,遇到弹尽粮绝的情况,战士们都会拼尽最后的力气杀敌,视死如归。在东方文化的发展中,投降就意味着耻辱,而往往投降的敌军会变成奴隶。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为国捐躯,所以东方人宁可战死也不愿意投降。
西方文明,大部分军队在战斗中拼尽全力却发现陷入绝境时,都会向敌军投降,而且他们也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士兵,他们尽力为国家而战了,继续下去只是无谓的牺牲,根据国际协议他们的名字将会被通知全国,使其家属知道他们还活着。
无论他们是作为士兵还是普通公民,家庭成员都不会感到耻辱,因为在西方文化中,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权高于一切。对于个体生命的尊重格外宽容,像《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虽然在战争中被俘,但战俘这个身份并没有成为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不但为他的作品提供了无限的创作源泉,也恰好说明他为自己的祖国浴血奋战,所以他是光荣的。
埃尔顿少校看了看手里的自卫手枪,将其扔到一旁,高举双手。
不一会几个德军士兵围了过来,叽里咕噜一阵德语,埃尔顿少校一句也听不懂。
其中一人捡起一旁的M1911手枪,看了一眼,递给旁边的人。“美国货,你们谁要?”
几个士兵都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这种制式产品根本没啥价值,还不如我们自己的。”
二战时期大多数国家的普通士兵都是不配备手枪的。有些国家是因为穷负担不起,而有些国家即便能负担得起,普通士兵也不想带。
多带一把手枪意味着要多更多的战斗负重,一把手枪重一千克左右,还要加上后备的弹药,会加重自身的负担。对于一个士兵来说,增加“手枪+2个弹夹”的重量,远不如“多带2个主武器的弹夹“来的实惠。
手枪的枪管短意味着子弹初速低,射程短,打得准不准是次要因素,快速拔枪射击把敌人打倒在地才是紧要任务。二战时期大部分交火距离是200-400米,拿着一把射程不到50米的手枪,只能比划比划而已,根本打不到敌人。
真要用手枪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短兵相接的时候了。比如二战时期,为了有效抵御日军的军刺冲锋,美军大部分基层士兵都装备了一把M1911手枪。其11.43毫米子弹停止效果良好,打中一枪就差不多失去了行动力。
美军与日军短兵相接时会以三个人为一组,背轮流对日军开枪,这既可以弥补视线缺陷,还可以弥补M1911手枪弹量问题(只有7发),如果出现其中一个人子弹打空的情况,其他两人可以掩护装子弹。这种短枪对刺刀的战法一出,日军再也不敢随便找美军拼刺刀了。
如今的德军虽然没有给普通陆军士兵配发手枪,却允许私人采购装备,只不过禁止士兵购买佩戴军官制式武器。
军火商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条财路,争相推出了各种物美价廉的新式手枪,一些性能优良造型美观新颖的品牌武器在军中受到了追捧,因此这些德军士兵自然看不上这把M1911手枪。
见没人感兴趣,那士兵随手将这把M1911手枪拆成了零件,扔到四周。“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