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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是没有灵的,因此牠们在世的第一口气,就注定牠们通往地狱。

这时我们应该庆幸动物的无知。庆幸无知,无知为名词兼受格,同时作第一主体,而非「我们」或「动物」排前。

2、

和artemis认识在上东区的一家餐馆。那天首次见到龙虾叉,听说很贵(指那把叉子。想不起前几天在史丹佛学餐吃到的龙虾是怎回事,可能是梦,或朋友忽悠我这未见世面的)。

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南义海边另一家餐厅外,抽菸。(我嘴巴还有牡蠣味,第叁次打嗝时我臭跑了一隻睡懒觉的橘猫)

两年前她还拿大麻给我,那刻我知道我们会合拍。好比《大河恋》里的保罗在湖上讲起酒,与大背景下的禁酒令来了场盛烈的衝撞。(我还是比较喜欢《燃情岁月》里的布莱德彼特)

artemis老了。在一个有各种法子延缓女人容貌老去的时代,她居然还能老得如此明显。

是这股真诚自然吸引我,无可否认。

她抽自捲纸菸,好一个神奇人,分明两年前她身上的万宝路盒数总不少于叁包,虽说我见她抽最多的是骆驼。

她说骆驼是年轻人抽的。当时她说这话,对面站了四五个年轻人在交换电子菸,我猜是在互换口味。

那时juul在巔峰,年轻人估计都拿这牌子。

artemis换到下一捲纸菸,我在每一次一出口就被海风打散的馀雾中说,有本书里,肖洛霍夫写自己渡河后发现纸菸湿透了的那段,我记得尤其清楚,因为觉得很悲哀、很有趣。我笑看那段情节。特别是他懊恼地将纸菸晾晒在篱笆上,希望它们快点乾,我几乎有办法感同身受。

通常被我以这种心态看待的桥段,我都会记很久。

我无法体会。artemis把一根纸菸塞给我,振振有辞,这美妙的东西怎能「湿透」呢?那简直是悲剧!

我点头,想着如果她邀我下到岩岸边,我就会示范给她看,让她深刻体会这个悲剧。

我会让她这辈子都难忘。

artemis的名字,是希腊神话日神阿波罗的孪生姊妹之名,一模一样。

所以刚认识时,聊没几句我就问,你是祭司吗?

她笑到像要昏厥。

纽约上东区,异地人讲几句没营养又失礼的话无伤大雅,除非你是土生土长的上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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