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谭宗铭事情落定,齐非也回了美国,沈冬至来接谭宗铭,赵霆桀正好有事找她,就跟着她一起过来了。
监狱外的马路上绿树成荫,炙热的风静静的吹着,沈冬至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她靠着车门,身上一件珠光白的灯笼短袖丝质小上衣,一条浅蓝色的热裤,格外青春靓丽。
赵霆桀挺喜欢她穿成这样的。
“你老看我干嘛?”
赵霆桀靠近她一点:“不许看?”
沈冬至摇头,然后抬手看时间,细细的金色表链显得手腕越发纤细。
“为什么不并购瑞林?”
明明瑞林和金杉的业务更契合,他也比盛怀宣更经得起她折腾。
沈冬至愣了半秒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责怪她逼迫盛怀宣。
他们的感情真的很好。
沈冬至抬头,声音清朗,毫不回避的回答了他这个问题。
“因为你会强迫自己送给我。”
相比于盛怀宣,赵霆桀是个更强势更大男子主义的人,她说她要并购瑞林,赵霆桀清楚她的野心,虽然心里不舒服,却还是同意她。
但不是并购,而是送。
他会把她做的这些事当成女人的撒娇,会用一种宠爱自己女人的心态送一些瑞林的资产给她,而且退一万步说,他还答应过她会为她去坐牢。
总之就是他欠她的,他就算不理解不支持,也会强迫自己去做。
这样做的弊端很明显,他不愿意,他可以一次做他不愿意的事,但不会做一辈子他不愿意的事。
而且一般来说越经得起折腾的人憋得越久后越决绝,所以对赵霆桀,不能用那种先礼后兵,想算计你还要通知你,只能强取暗夺一起上,最后还得狠点快点,让他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夺了,好好让他气一气,发泄出来,他心里才够舒坦。
什么歪理,赵霆桀双手插袋转过去不看她。
“那怀宣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他们都清楚,盛怀宣最后是会妥协的,就那一年牢,也足够他为她粉身碎骨。
沈冬至头一歪靠在他肩膀。
“放心,怀宣会给自己找到一个好理由的。”
人不想做某件事却又不得不做某件事的时候都会给自己找一个理由,盛怀宣也会,他和赵霆桀一样能看清她的野心,但区别就在于他会给自己找一个心甘情愿的理由,他会用这个理由说服她,也说服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总会真正接受愿意。
赵霆桀觉得自己说不过她。
他的另一只手伸进西裤口袋,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给她,就当作那天他生气离开的赔礼。
“给你的。”
沈冬至接过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对透明的小兔子耳钉。
好可爱!
她拿起一颗细细的观察,赵霆桀也忍不住勾了唇角。
此时马路尽头的监狱小门打开,谭宗铭从里面出来,他一点行李没带,身上就一件白T一条牛仔裤,脖子上挂着玉吊坠,手里还拿着一件外套搭在肩头。
沈冬至的目光瞬间就被吸引了过去。
她双眼发亮,第一次直观的感受到谭宗铭真的很帅,而且是那种不安分的帅!
谭宗铭被小姑娘火热的目光看得很舒坦。
看看,他依旧能把小姑娘迷得团团转。
赵霆桀就没那么舒服了,如果不是有人看着,他都想把沈冬至的眼睛遮起来。
——不就是条牛仔裤吗?跟谁没穿过似的。
沈冬至知道他吃醋了,但就是挪不开眼,等谭宗铭都走到跟前了还盯着他呢。
回去的路上,沈冬至开车,谭宗铭坐副驾,赵霆桀在后面。
谭宗铭问她:“去哪?”
“先回金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