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石板路上,还覆盖着薄薄的雪,带着一抹青色的寥寥炊烟,烟火的气息笼罩着整个北区城。
这北区城的郊外,白雪覆盖着荒草,春杏今年十叁岁,随着母亲一同去村子外的和尚庙里,给叁哥送件儿大哥裁剪下来的旧袄子,全当新衣穿了。
又路过村外的一块地,她有些的红了眼眶,想起叁哥以前总会带她来这块地里挖野生的红薯,家里若是吃不饱,她便跑出村子找叁哥,叁哥也总能给她找到一些能填饱她肚子的东西。
但实际上,叁哥才是他们这个家被抛弃的孩子啊。
因为家中实在是太穷了,孩子又多,民国连年战乱不断,穷苦的百姓根本就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所以母亲在生了叁哥之后,便将那孩子直接丢进了雪地里,想要冻死春石。
后被村外的老和尚抱了去,将春石当成了小沙弥养着。
再后来,家中生了春杏,养到叁四岁的年岁,碰上大荒年,原本按照母亲的意思,要将家中的孩子卖掉一个换些吃食,最初的属意是要卖掉春杏的,但当年叁哥尽管小,却是相当的有主见,一改憨憨的脾性,顶着头上的戒疤,穿着破旧的和尚服,从庙里赶来家中,将那来家中的人伢子,硬生生的咬掉了一根小手指。
这才保下了春杏。
混乱的年月,实际上叁哥过得比春杏苦了许多,但自此后,叁哥在年纪小小的,春杏的心目中,便是她最信任的,觉着最安全的人了。
穷人都是重男轻女的,因为女儿都是替别人家养的,而男子不同,长大后便是劳动力了,因此,家中但凡有吃的,都是紧着哥哥弟弟们的,倘若有剩的,才会给予春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