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着拳头,在考虑给不给谭贾茜纹身的时候,谭贾茜则躺在了床上,对我说:来吧,做刺青吧!
谭贾茜说得畅快,我也没想太多了,直接拿起了纹针,开始给谭贾茜先纹好轮廓。
我带着一双黑色的手套,可是,在我左手按压着谭贾茜的时候,她浑身的肌肉开始紧绷,皮肤发紧。
这种现象我见到过,大概就是人的感觉特别敏感,只要一被异性按到的时候,就很快会出现生理感觉,这种感觉,是身体诚实的反应,完全不能撒谎的。
这证明,这些年,谭贾茜的性经验,其实并不多。
我才想起来,昨天,那沙二狗对谭贾茜的评价,他说谭贾茜这个女人,作风其实十分保守,这么多年,名声特别好。
只是,她对我的主动,让我对她的私生活的印象,不算太好。
现在,我算是确认了这一点了,谭贾茜的作风,的确非常保守。
谭贾茜的生理反应很强烈,看得出来,她在努力的忍着,满脸的红润,眼神迷离,她咬住了枕头巾,在刻意的隐忍着。
为了能够让纹身,顺利的进行,我询问谭贾茜:你说你弟和我很像,你能和我讲讲你弟的事吗?
我主要是想和谭贾茜聊一聊她感兴趣的事,帮她分担分担生理上的压力。
谭贾茜真的和我聊了起来,她聊起了她弟的时候,整个人的眼神,都变得幸福了起来,眼角泛着温暖的光。
她说:我弟其实不是我弟,他叫莫先奇,我们俩个,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
“我读大三,他读大一。”谭贾茜说道:我们两个人,当时在一所师范院校读书。
她说那所师范院校一共有三个食堂。
一个巨大的现代化食堂,绝大部分的学生,都在这个食堂里面用餐。
然后是一个比较老旧的食堂,这个食堂,也容纳了一部分不愿意走远的学生,
唯独最后一个食堂,真的十分破旧,出的菜品,也是非常朴素,价格当然也是最低的了。
这个食堂,被人私下里叫成“穷人食堂”。
在这个食堂里吃饭的,那基本上都是穷学生。
而谭贾茜和莫先奇,则是穷人里面的穷人。
两个人在这么破旧的食堂里,也躲在角落里面吃饭。
为什么?因他们都只会点一个菜,都点的是白水烫白菜,怕被同学看见,丢脸。
两个人每次点了菜,都背过身,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吃。
有一次,莫先奇有些忍不住了,他对谭贾茜,说:学姐,你外形条件这么好,打零工,勤工俭学应该很好找啊,你为什么不去找呢?
谭贾茜的形象条件,现在也非常出色,更加不用说当年风华正茂的她了。
谭贾茜尴尬着笑,说道:这赚钱嘛,先赚的都是小钱,把本事给打磨硬了,努力学习了,身上有大本事了,才能赚到大钱。
按照谭贾茜当时的想法,她觉得在大学里,最重要的就是学习知识,学习本事——在那短短的四年时间里面,把自己重新塑造,脱胎换骨,往后进入了社会,那赚的,才是大钱。
谭贾茜,从来都很有野心,有野心的人,才能学到隐忍。
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这是谭贾茜当时最直白的写照。
莫先奇对谭贾茜说:学姐,我服你!
莫先奇本来有些忍受不了“家庭贫穷”造成的清苦,他还想着去打零工、做兼职,改善自己的饮食环境的,但有了谭贾茜的话,他放下了这些心思,用发狠十倍的力度,去努力学习。
这两人也就姐弟相称了。
后来的两年时光里面,谭贾茜和莫先奇出没得最多的就是图书馆——作为家庭贫困、没关系、没钱的穷人孩子来说——知识是武装自己的唯一武器。
当然,两人有时候,也会苦中作乐,每个月的月头,莫先奇都会放松自己两天,这两天,他不会去图书馆,他去干什么呢?替杂志社写稿子。
莫先奇的文笔,比较出色,他会待在寝室里面,努力两天,用心写两三篇稿子,然后发给杂志社。
有些月份中稿了,能换个四五百块钱的稿费,当然有些月份,这些稿子中不了,就白费力气了。
换到了稿费的时候呢,莫先奇会请谭贾茜,吃几顿带荤腥的菜,也会在街头的摊位上,为谭贾茜买上两身干净、无补丁的衣服。
两人的感情,慢慢滋生了,虽然他们依然都以姐弟相称,但实际上,互生情愫。
很快,谭贾茜大四结束了,要出去找工作了。
不过,谭贾茜的问题,很快来临了——她连一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面试的时候,衣着打扮,其实很重要的。
尤其谭贾茜新生毕业,却十分有野心的去竞争高级职位,没有像样的衣服可不行。
这个问题,当时莫先奇帮忙解决了。
莫先奇用了一个半礼拜,给人写稿子,换了一千五百块钱,他把钱全部给了谭贾茜,让她去置办行头,去面试。
谭贾茜就在那个时候,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成为了沙二狗公司的副总经理助理,也就是给她后来的老公庞明当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