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曲寞觉得这个爆炸案越来越不像费尔的手法,以自己对他的分析来看,他更喜欢血腥的屠杀和变态的剥皮,这么粗鲁的爆炸不是他的风格。应该是有人想要假冒他的名义,想要把这次爆炸案栽赃到他头上!
那么,这个人是谁?他究竟想要从威尔斯教授这里得到什么呢?他想要销毁的又是什么呢?
“实验室里的刷卡机和摄像头都被毁了,我们不知道到底都有哪些人进出过实验大楼。”詹姆斯警长分析着,“如果凶手只是想要毁掉出入的证据,那么只需要毁掉刷卡机和摄像头就可以了。毕竟制作炸弹,再费力安装不是一件谁都能完成的事情,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那么,凶手到底为什么必须用炸弹呢?”
“他要得结果就在眼前!”曲寞看着一片废墟说着,警方已经把坍塌的部分清理的差不多,现在开始着手拆除剩下的那部分,整个现场已经看不出大楼的模样。
以柔听见这话神情一滞,想了一下说:“凶手会不会就是为了制造混乱,然后鱼目混珠呢?毕竟,实验室里丢了什么,毁了什么,我们根本就无从得知。”
“你们研究的课题已经进入尾声,里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曲寞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询问以柔。
以柔想了一下,回答:“在死者死亡一个小时内,对死者身上的器官进行摘除,因为采用的手法不同,可以让器官在零下五摄氏度的温度下保持七十二个小时左右。”这只是她们研究课题的非重点部分,却非常有医学价值。
如果这个技术能够成熟并得到广泛的推广,对人体器官移植来说,将是个飞跃,将会挽救更多人的性命。
威尔斯教授曾经说过,等这个课题结束之后,他会把这项技术无偿的公布于众。而现在,那部分的资料随着其他资料一起消失不见了。
“这个研究结果都有谁知道?”曲寞追问着。
以柔马上回答:“我和教授,还有托马斯、路易。其他人都是后来加入实验室,他们只负责一些数据的收集、整理,根本就接触不到这些中心的东西!”
“路易!”詹姆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当时他也在实验室,却并没有受伤。他给出的理由是,自己去洗手间,发觉里面的洗手液没有了,就走到走廊另一边的卫生间。
因为当时爆炸案的嫌疑人被锁定在费尔身上,所以对于他的说法并未有过多的怀疑。现在想来,这个理由太烂。
詹姆斯警长立即带人把路易带回了警察局,可他却拒不承认自己导演了爆炸案。他说自己有轻微的洁癖,而那天又做了实验,没有洗手液根本就洗不干净手。
他有洁癖的事情以柔可以证明,两个人没少在洗手间比赛似的洗手。詹姆斯让人去他宿舍里搜查,并未发现有火药之类的东西。在他衣柜中,也没有带发现沾染火药的衣物。难不成是他们的判断出现了偏差?
除去以柔,就剩他和托马斯知道这件事情。可是托马斯在爆炸案中受了重伤,胳膊倒现在都不敢动弹。受伤?曲寞的脑袋中灵光一闪,立即问道:“托马斯受伤去医院,是谁陪着去的?”爆炸那天场面非常混乱,轻伤者都是自己去的医院,腿脚、身体不能动的两个人被医护人员用担架抬走。至于托马斯是怎么去的医院,还真是没有人注意。
“马上查查,托马斯是在哪家医院就诊,情况究竟怎么样?”曲寞见没有人知道情况,连忙说着。
詹姆斯带人去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经过他们查找,没有在任何一家医院找到托马斯的治疗档案。但是托马斯说自己的胳膊是严重骨折,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才能恢复。而且他每天都端着胳膊,上面还缠着绷带打着板。
既然受伤那么严重,一条胳膊还不能动,他不可能自己在家里治疗!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他并没有受伤,一切都是他在说谎!
得出这个结论,詹姆斯觉得非常惊讶。可现在不是吃惊的时候,抓人审问才是重点。他们赶去托马斯的住所,却发现他不在,屋子里面有些凌乱,衣柜打开,缺少几件当季的衣裳,这些迹象表明,他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