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个月後,Jack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Jimmy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出门了!!!
Jack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
“那个,我没有钱。”Jimmy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Jack要钱,然後撒欢一般冲出了屋子。
Jimmy自己身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Thomas那儿时,消费记录上出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
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子。
Jimmy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子从那里出入,後来──
“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流中心。”Jimmy後来这样对Anton说。
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头扎进去,上午学唇读,下午学手语,每天戴著一顶红色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
“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Jimmy告诉Anton。
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Jimmy坚持不开口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情。
幸好,Jimmy真得准备了一对耳塞,让自己听不见上课间隙周围偶尔的议论。
Jack也不忙了,於是不上课的时候,Jimmy跟著Jack一起,在後院里学习修补那栋房子,修补汽车,修补院子──看来,修补东西跟园艺一样,似乎是Jack工作以外仅有的爱好──而那,碰巧全是Jimmy不太会做的事情。
其他时候,偶尔,Jimmy发现,Jack那一夥人会到远郊山上,森林深处的一幢宅院里开会。
那房子在山麓林场深处,四周孤零零地没有人迹,有深深的地下室,似乎是Jack他们一个固定的据点。
林场的主人,是一个长头发高个子、面无表情的中年人,拄著一只拐杖。
Jimm自己第一次去到那个林间小屋,是在一个下午。
屋子在浓荫下,空气里充满树木的芳香。
“你的外语还好吧?”Jack看著他。
“……”
“很好,”Jack看著Jimmy愕然的样子,不容置疑,“我现在要出去,你把这几个东西,都打成……你会的所有外语都打一份!”
Jimmy看了看桌子上的电脑和几台打字机。
“用哪个都行。”Jack说,忽然俯下身,揽住Jimmy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我回来必须要打完,不然……”Jack狠狠在他腰上捏了一把,抓起外套出去了。
Jimmy懊恼地转头,看见Al朝他挤挤眼笑了下也离开了。
他们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直到那个学期结束。
假期再来的时候,Jimmy刚好借著学校跟英国交流的活动,跟Jack一起去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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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当时在英国有家自己的车厂,还有练车场。”纽约州北部,风声呼啸的房子里,床上,Jimmy躺在那里开口了,“Jack到那里去找他。”
床上,另一边,Anton听到Jimmy说出这句话,还是愣了一下。
给CIA做事的医生Jason说过,“那人组织了一只特别的队伍,带著自己那夥人,先去英国找到了那个继承人多年前的好朋友,他唯一的记录是个赛车手。”
──那麽说,他自己的猜测都是真的了。而Jimmy竟然也会是那夥人中的一员,这他可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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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很老的练车场。角落里长满了荆棘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