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觉得如果自己表现得过于镇定的话,很可能会引起监视人员的加倍重视。毕竟,正常来讲一个普通人突然被关进这样的地方,肯定会情绪失控的。
所以我认为,自己也有必要“失控”一下。但是也得注意把握好尺度,不能闹得太过分,不然要是被绑起来就不好了。
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我开始装出从极度愤怒中渐渐回神的状态,扑到门边又拉又拽,又踢又打,同时还大声嚷嚷:“喂!你们真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啊?!我又没犯罪,你们凭什么关我!放我出去!”
“放我出去!!你们还讲不讲理了!我……我要告你们!”
外面的人没有反应,我也不气馁,继续捶门,嚷嚷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砸了一会儿以后,我觉得差不多了,开始做出打算砸玻璃的样子,并且到处在房间里寻找可以拿来当工具的物件。
其实我早就已经观察过,整个房间都没有任何能够移动的物件,甚至就连马桶上都没有马桶圈——很明显是被人特意卸掉了。不过为了表演出冲动没头脑的性格,我还是假装尝试了一番,最后才“气急败坏”地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玻璃。
撞上去的感觉很痛,但是尽可能降低监视人员对我的提防,我只能咬牙继续,不停用自己的膝盖和手肘去撞击玻璃,做出不顾一切想要逃离的疯狂模样。
很快,房间里就响起了冷冰冰的机械音——
“孟女士请你保持冷静,不要再试图破坏观察室,否则我们不排除对你使用强制手段的可能。”
这种经过变声处理以后的机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上回被冤枉而接受调查的时候,审问我的也是这种经过处理的声音,听起来都差不多。
我假装愣怔了一会儿,拼命睁着眼睛不眨,好不容易终于憋出了泪水,这才可怜巴巴地“哭”求道:“你们不能这么对我!这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你们怎么能这样呢……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