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这辈子都不可能。”林昭笑着看忘忧,“你这样不远千里而来,这样辛苦,其实也不必急于一时,往后小丫头长大了,你腹中孩子也出生我们带着她过去看你们不也一样。”
始终觉得忘忧怀有身孕这样长途跋涉太任性,这才不到四个月的身孕,若是因为在路上出了什么事,那怎么办?
沈月枫也是胡来,竟然在这件事情由着忘忧任性。
听出林昭的担心,忘忧忙解释道:“是我一定要来,毕竟是……郡主和赫连的孩子,能把孩子交托到你们身边,不必你们说我也能猜出个大概,百日宴这样的日子,总该过来一趟,再说从抚州到洛阳也不过半个月的路程罢了。”
“你们啊。”
所幸相交都是性情中人,从前也想过做一个冷心冷面的人,可林昭发觉,也唯有性情中人才能感觉到别样的滋味。
无奈的叹了一声,瞥一眼已经喝得桌上碟碗空空的两人,失笑道:“不过,能来也好,此去一别,下回再见可真不知道什么时候。”
闻言忘忧低下头,心有不舍,可却明白林昭和顾知安的确是不得不去。
“你们千万小心,不想自己也该想想王爷和才刚百日的衿儿,她已没了爹娘如何再能连你们也失去。”忘忧说完不由笑了一下,“从前我也是不要命的人,豁出性命的人如今也成了惜命之人,成亲半年,竟是险些忘了以前的日子。”
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从来都不好过。
快意恩仇吗?那的确是。
游走在朝堂和江湖上,替藩阳王府做事,不仅有王府信任还有江湖名望,可名利乃是身外物,夜里睡不着觉,怕有仇家寻仇,非亲手做的饭菜不敢尝半口。
有的时候恍惚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想要成就名利后就归隐山林,隐于市井,的确是有些累。
“都快做母亲的人了,的确该忘了从前的事。”
不该记得那些事,也不需要记得。
夜渐深,林昭拍了拍顾知安的肩,“别喝了,时辰不早,你不休息,忘忧还不休息吗?回房睡觉。”
顾知安抬眼看着林昭,手中半举着的杯子放回桌上,“那就回房睡觉。”
对面坐着的沈月枫喝酒上脸,也放下杯子扶着忘忧,“差点成了酒鬼,不喝了不喝了,改日再和你痛饮三百杯,忘忧也该休息了。”
见沈月枫半醉的模样,林昭给顾知安使了个眼色,“我送你们俩回房,你这半醉的模样,走在路上怕得给土地公磕头,你磕头不要紧,摔了忘忧你肠子都能悔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