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浓浓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我却可以保你衣食无忧,不会有人动你。当时不过是因为不想养废了你,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你虽然比我大许多,但却是与我平辈相交,甚至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你下意识地当成了与我一般大的成年人,你明明还是个孩子。”
“后来我刚满十三岁,就做了南风馆的馆主。”
“我没想到你那么优秀,我甚至只不过在你身后小小推了一把。不愧是我最爱的鳞儿。”
“然后,我发现我身边的人开始莫名其妙地死掉,都是被剖开了肚子。”
“先是对我动手动脚的富商,然后是贴上来求我宠幸的小倌,再就是二十四春分。”
“春分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我答应他,等他满了十六岁就放他出馆。”
“第二天,他没有来找我。”
“我去他房间看他,发现他的肚子被剖开了,内脏流了一床。”
金鳞看向渊临,渊临毫不躲闪地与他对视,声音里满满的偏执与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