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3月、4月,一直到5月中旬,差不多70天吧?那是我和我亲爱的“蝈蝈”迄今为止,真正的“恋爱”期。
尽管,我花了整整3年的时间来寻找他;尽管,距离2014年6月的那个夜晚,我们在翠湖边第一次“约会”,已经过去了差不多整整两年;尽管,我们在缅北的小镇“生死与共”,我知道了他那么多的“秘密”,他也因为我的缘故,招致组织的“审查”,又因为段向北抵死指认“蝈蝈”是中国警察而不得不结束卧底生涯,又过去了大半年……如果从“蝈蝈”自己声称的“北京情人”时代算起,我们差不多已经恋爱5年了!
人生能有几个5年?
那两个多月,那70天,“蝈蝈”出差不多,顶多也就是两、三天,最长也没有超过一周。
我亲爱的“蝈蝈”不出差的日子,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朝九晚五的公务员。
他白天按时上下班。基本上下午6点,他准时出现在我的“出租屋”门前。我们一起吃饭,那70天,我的厨艺大为精进。我们俩从来不到外边吃饭,也从不结伴到街头漫步,更不可能一起去购物、看电影、逛公园。“蝈蝈”不解释,我也明白,其实陈华在牺牲之前,早就已经提醒过我们,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是“蝈蝈”的恋人。
虽然“蝈蝈”总是对我的厨艺赞不绝口,我们总是很快地吃过饭,头挨着头,坐在桌前上网,凑着小小的电脑屏幕,看新闻、看电影、看综艺节目,肆无忌惮,评头论足,像两个开心的孩子,相对哈哈。
严守纪律的“蝈蝈”从不喝酒,每天晚上9点左右离开我的出租屋,回到他支队大院内的宿舍休息——谢晓兰和阿香走后,“蝈蝈”主动提出,他一个人住一套房子,太大,浪费资源,而且还有已婚干部没有房子。我亲爱的“蝈蝈”真是模范啊。如果他牺牲,那些宣传干部真的能给他写上厚厚的一本书。管理科给他找了个“单间”,和勤务中队的战士们同住一幢楼。那个房子,被称为“单身干部宿舍”的,我去看过,一床一桌一椅一柜,床单洁白,被子叠成“豆腐块”,玻璃洁净,纤尘不染,甚至没有窗帘。有一会儿,我产生了某种错觉,这个房子是透明的,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也是透明的。
周末,“蝈蝈”会租上一辆车,到我的出租屋楼下接我,我们会去到很远的郊野。
很多时候,离开城区之后,“蝈蝈”会让我开车。
“蝈蝈”说:“你不是有驾照吗?要多练,你要把车开得棒棒的!以后,你就是我的驾驶员!”
我一巴掌拍上他的后脑勺:“想得美你!除了开车,我还得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还得提供性 服务……我不是你老婆……简直就是秘书、保姆兼性……奴!”
“蝈蝈”故作傻样:“不都是这样么?”
我们哈哈大笑。
玩笑归玩笑,其实,“蝈蝈”对我“尊重”有加,“尊重”让我都有些失望。
好吧,我对自己说,恋爱归恋爱,做 爱归做 爱,这是两码事。发乎情,止乎礼,说出来谁都不信,我们真的很“纯洁”。
我们在山谷里、原野上、小河边徜徉,走累了就坐下来,依偎在一起,看山看水看云,花很长的时间拥抱、接吻。
冲动的时候,不是“蝈蝈”就是我,总会找个莫名其妙的理由,比如:“咦,你昨天吃大蒜了吧?”再比如:“我上初中的时候,真的以为接吻会生小孩子耶……”一“笑场”,冲动也就一笑了之。
那些日子,“蝈蝈”总是会细心地带上饮用水和食物,我们常常在野外“晃荡”一整天,天黑之前,“蝈蝈”把我送回出租房,与我吻别,然后按时回机关,“晚点名”。
“蝈蝈”真是个“暖男”,他让我开车,从不指手划脚,要么虚眯着眼睛看风景,要么夸我开得不错,我的车技,那两个多月,突飞猛进。
“蝈蝈”告诉我,他的结婚报告,支队政治处已经批准。他对我说了好几次:“挑个日子吧!”我明白他说的是去“领证”,可我总有一丝踌躇,也许,不是犹豫,更不是“反悔”,而是亲历缅北岁月,目睹陈华牺牲,我不知道,真的嫁给这个人,我将还要承受什么样的,意想不到的灾难?如果那一天真的来临,我能扛得住吗?
这样的心事,我当然无法对“蝈蝈”启齿。
我只能说:“嗯嗯,等我掐指一算,挑个好日子。”
我这样说到第三遍的时候,“蝈蝈”笑着说:“要不,给你买辆车?”
我大笑:“汽车模型吧?要不,法拉利,红色的?”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
“蝈蝈”的脸色微变,不过他很快一笑置之:“不开玩笑。我看你开车有天赋,买个车,练练手呗,周末我们出去谈恋爱,也不用租车了是不是?20万以内吧,你看好了,我去付钱,落你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