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思敏看着罗旭东和贝思甜两口子,心里十分复杂,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两个被她轻视的农村人,先是不声不响的在北京买了一个不小的院子,位置比她家的还好。
现在又大手笔的拿出四万块钱入股,一跃成为华盛集团第二大股东,话语权可比她要多得多。
邵思敏觉得有些没脸,刚刚一副人家出不起钱的架势,真是让人看了笑话,她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虽然是个大学生,可要是没有嫁给罗旭华,怕是现在找个体面的工作,每天挣着固定的工资沾沾自喜,当初家里都不看好她的婚事,后来罗旭华凭着他的本事让所有人都闭了嘴。
她一直觉得自己在女人里边是个非常不错的,可是看到贝思甜,她的气质,她的自信,本身就是她所拥有的,再加上有罗旭东这个宠着任着的,更是让她浑身散发着女性的自强自信光辉,十分耀眼,让邵思敏一时有些惭愧,甚至有些自惭形秽。
邵思敏没脸,不敢再多说,只好慢悠悠地吃着。
一顿饭吃完,已经快八点,罗旭华二人开车回了家,因为吃饭的地方就在小院附近,所以罗旭东和贝思甜二人牵手往回走着,就当是遛弯了。
两个人一边低声说笑,一边走着,谁知道罗旭东突然止住脚步,顺势将贝思甜拉入怀中,然后一错身挡在她前边。
就在贝思甜不明所以的时候,从左前方的胡同当中冲出一个人,然后跌倒在地,慌张地向后看去,随机大喊道:“救命啊,抢劫啦!警察叔叔,快来救救我!”
他一边喊一边往这边跑来,跌跌撞撞的一跟头摔倒在地,他抬头看见罗旭东二人,慌忙爬起来,双手使劲摆动。
“快跑快跑,是一群混混!”那男人说完就冲过二人身边,向着另一个胡同跑去。
他刚跑进胡同,另一侧的胡同之中就冲出来七八个人,有的拿着棍棒,还有的拿着小刀,虽然没看到刚才跑的那个,却看见了罗旭东两个人,尤其是贝思甜,立刻放慢脚步,脸上带着淫笑走了过来。
当先大头的那个男的穿着一身皮夹克,下边是宽大的喇叭牛仔裤,头发往后背,油光油亮的,那双狐狸眼又细又长,带着不怀好意的光芒,上上下下打量着贝思甜。
看到他的目光,罗旭东眯了眯眼,将贝思甜往身后带了一下。
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举动,对面的一群混混哈哈大笑起来,“别藏了,一会大家都要‘坦荡相见’的,现在不如先熟悉熟……呜!”
那男人只觉得脸上好像被一块从十层楼掉下来的大石头砸中,脑袋一懵,眼前一黑,仰脸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罗旭东脚下根本没有动弹,收回拳头,冷冷地看着周围的几个人,心里思量着是将他们打一顿,还是吓唬一顿了事。
“你、你居然敢打我们的人,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你等着,别让我们知道你住哪,不然带人砸了你家去!”
这几个人见罗旭东凶猛,不敢过分靠近,一个个开始说起了狠话,他们却不知道,就是因为这狠话,让他们进医院躺了半年。
罗旭东听见之后再不犹豫,三拳两脚将这群混混撂倒在地,每个人身上全都有骨折的地方,足够他们躺倒他带着贝思甜离开了。
一阵掌声响起在这黑夜当中,之前跑掉的那个人去而复返,双眼放光地看着罗旭东,“好身手好身手!高手在民间,古人诚不欺我!”
这人说话总带着三分玩笑的语气。
“嘶~这群畜生,打人也太疼了!”那人伸手虚摸了一下脸,似乎是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