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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半天不是谦虚(1 / 2)

有一天,邵帅闲着没事儿在上亿豪宅里到处溜达,发现了好多珍稀品种的花木,这家是真豪啊!

还发现了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他看看左右无人,心念一动,开始教鹦鹉说话,小家伙学得还挺快。

邵帅一直到教会鹦鹉说“你大爷的”,才痛快淋漓地离开,让这只家禽替自己出口恶气吧,反正量这帮新加坡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溜达到**院的时候,无意中听见两个园艺工在边工作边聊天,两人都是中国来的移民,讲中文。

其中一个说:“咱们这个新女婿整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长得一般不说,对底下的人也不好。千挑万选,怎么会选了这么个姑爷啊?”

邵帅的肺当时就又气炸了一次。

他躲在树丛后面,眯缝着眼睛努力看清了说这话的小工的脸,并且牢牢记下了。

他心想,你说得都对,但是你还忘了一点,爷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今天你得罪了爷,算是摊上大事儿了!

接下来,这个园艺小工就开始走霉运了。

比如前一晚明明精心修剪过造型的树木,第二天就变得面目全非,跟被猪啃过似的,因此挨了头儿一顿骂;比如修剪植物用的工具经常不见;再比如,别人丢的东西最后在他包里发现了。

其实,邵帅作为这个家里的姑爷,要解雇一个小工还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儿?

但他偏不要这么简单。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猫吃老鼠之前还要先跟猎物玩会儿呢。他要把这个小工折磨够了再赶走。

大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就是这么个道理。

那个小工最后自然难逃被炒鱿鱼的命运,而且走的时候连点儿自尊都没给留下,三十多岁的北方爷们儿,是一肚子委屈哭着走的。

邵帅却在旁边偷着乐,他做这种坏事特别有天赋,从中能得到一种任何人都不能给予他的快感。

新娘小美,从小在新加坡长大,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

也许是受气候的影响,热带地区的人性格通常比较热情奔放,而小美又是其中出类拔萃者,她还宇宙无敌超级热衷于派对和夜店。

之前在邵帅面前还收敛着不要太过分,现在再也不忍了,每晚都拉着邵帅陪她去嗨,而且还习惯性地冲异性抛媚眼——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天生表情丰富或者鼻子痒而已。

邵帅以前也喜欢去夜店看美女,但是那种地方跟老婆一起去,还不如不去。

再加上见识过老婆大人卸妆后令人魂飞魄散的模样,邵帅已经有心理障碍了,因此在床上办事时必须故技重施,拼老命把她想象成李汤霓,才有可能放飞自我。

面对小美表示出的不满,邵帅找了个藉口:“这叫水土不服,大爷刚来,水土不服懂不?”

“什么叫水土不服?”

“意思就是,”邵帅咬着牙说,“我太喜欢新加坡了,还有你们家人太热情了,我还不太习惯,需要一些时间适应适应......”

“哦,”小美恍然大悟,“那你可要快点哦!”

日子久了,邵帅不难发现,自己跟小美三观不合,没什么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完全凭小美的一时脑子进水和邵帅对她家资产的觊觎。

你喜欢看书,他喜欢玩游戏,这不叫三观不合。

你喜欢看书,他说看书有什么用,不就是装文艺嘛,这就是三观不合。

你喜欢去西餐厅吃牛排,他喜欢在大排档撸串,这不叫三观不合。

但是他说那玩意死贵,还不好吃,说你真是做作,这就是三观不合。

不光如此。

邵帅起码还看过几本像样的书,比如《三十六计》。

小美呢,身为传媒大亨的千金,大家都认为她肯定从小饱读诗书,琴棋书画样样精。

实际上,她被她爹地放纵无度了二十多年,那才叫真正的不学无术,花钱买的大学文凭,英文三百字的作文写不出一篇,汉字会写的字一共不超过两百个,聊个天也就是什么明星八卦,什么时尚潮流,离了“买买买”没有别的话说。

如果没有个土豪爹,恐怕她在这世上一天也混不下去。

要不当时宋光明怎么跟小曲说,人生最牛掰的能力是投胎能力呢?

邵帅有点儿后悔娶她了,当初自己到底是怎么被这么肤浅的女人给迷住的呀?

而且现在越看越难看,黑不溜秋还化个浓妆,就跟涂了口红的母猩猩似的,连李汤霓一个手指头都不如,

难怪爷爷当时极力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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