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让王爷采纳,我输给你三百两银子。如果没有采纳,你不需要给我任何酬劳。”苏云归一喜,他赶紧再抛出他的诱饵来。
其实陈莫不论是入得了三王爷的法眼还是入不了,都和苏云归没有多大关系的。但是,苏云归也绝对不是在多管闲事。
毕竟,三王爷对苏云归有知遇之恩,如今他想要弄一份像样的折稿,苏云归自然是能帮多少是多少。
然后,其实陈莫本就认识三王爷的,只是苏云归还不想告诉陈莫,三王爷究竟是谁。
总想着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让他们有所交集,因为当年,苏云归认识这个三王爷,全是因着陈莫在中间做了桥梁。
此刻,苏云归所抛出的三百两银子的诱饵,只不过就是借花献佛罢了,因为三王爷本就跟苏云归说,如若谁的折稿可以被采纳,会得到三百两赏银。
“好,那我试一试吧。”陈莫想了想,他也能猜到,这三百两银子最后绝对不会是苏云归出的,但,机会摆在面前,只要一纸折文就能换来三百两,这三百两对王爷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陈莫靠着教书,一年也赚不到三百两,所以,这钱的诱惑力的确是不少的。
那么,陈莫试试也无妨。
陈祺见着自家兄弟答应试试,赶忙吩咐下去,让厨房准备了丰盛的酒宴,然后,三人边用餐,边又把各自对写这份折文所持有的想法说出来,都供陈莫去参考。
吃完了饭,又聊了一会儿,本以为今天下午,苏云归是该起身告辞了,因为他从京城回来的第一站,就是陈府,他还没有回老家给他的爹娘拜年呢。
结果,苏云归却是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态度,根本就不急着走。
陈祺也不好明晃晃的赶人,所以只得继续当陪聊。
而陈莫则无视苏云归的把杭州作汴州的心态,他已经离开了书房,到林彩妮的寝室看望林彩妮了。
林彩妮正在屋子里吃鸡汤,云月端着碗拿着汤勺小心翼翼的喂着林彩妮。
陈莫走进来之后,把碗接了过来,说是让他来。
云月识趣的离开了,顺便把房门关了上去。
陈莫搅了搅鸡汤,发现里边还是有不少的零碎鸡肉的。
厨娘们怕林彩妮啃鸡骨头会伤到牙齿,但纯粹只是让她喝汤的话,未免又会饿着,而且林彩妮比较嘴馋呢,她怎么可能愿意只喝汤不吃肉。
古代的肉类和五谷杂粮都很好吃,因为无污染,用的农药也少的可怜。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害虫也是少之又少的,栽种上庄稼之后,喷洒一两遍农药就足矣,甚至有时候一遍都不需要。不像某个时代,庄稼等到颗粒归仓,十几遍农药都不在话下。
古代的人养家禽,都是让它们一点一点一点慢慢的长大的,不需要什么特殊饲料,所以家禽都养的特别优质,肉肉好吃得不得了,甚至连调料都不必放,都能煮出诱人的味道来。
这里的人们做事比较慢,想事情也比较慢,悠悠缓缓不会太浮躁。当然压力也小,竞争也小,这样便促成了一派慢悠悠的社会形势。
所以林彩妮自从来到了这里,特别贪吃,跟村子里那些没有吃过美味的老百姓的贪吃程度有得一拼,谁又会知道,林彩妮在某个世纪,有着多多少少的厌食症,看到多美味的食物,也比较难下咽的。
陈莫特别有耐心,他一边让林彩妮喝汤一边让她吃肉,是慢慢的喂她的,每喂一勺,都给她时间细嚼慢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