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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水中恶虫(1 / 2)

史风云离开营地是在收到皇帝亲笔御旨的第六天,时间虽然久了一些,但好歹这个老谋深算又不甘心的家伙终于肯挪了窝,要知道这营地可是他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盘踞边境几年的结晶,里面大部分的宝贝虽然被陈锦鲲敲竹杠敲掉了不少,但是还有他不少的身家。

当然,史风云这老贼盘踞这边境这么多年,肯定家底很厚,边境在别人看来是个鸟不拉屎的苦寒之地,在史风云眼里却是个可以捞到不少好处的风水宝地,先不说这边境地带的矿产,就是私底下进行的货物交易也可以让他下半生衣食无忧。

正因为有这样的好处,他才舍不得离开,最让他惊喜的是边境的河水里在居然含有金沙,原本数年的开采把那条河里面的金矿开采完了,没想到最近又在子母河里得到了新的消息。

可偏偏在这节骨眼上,碰上陈锦鲲这样一个克星,不像其他官吏一样可以用金钱收买,最可恶的是收了银子也不真心替自己办事,若不是他是当今皇帝的宠臣,史风云早就动用手上的一切资源弄死这丫的。

呵呵,你正得盛宠是吧?不要紧,反正皇帝也不能当一辈子,等他下了台,新皇帝一上位,就有你的好果子吃了,史风云笃信自己押宝押在新皇身上是对的,就不信陈锦鲲能一辈子交好运。

而且史风云打听清楚了,陈锦鲲在小镇建得这样顺利,还亏家里面有一位贤内助,不但是皇商不说,身家还不菲,经商理财还很有一手,前一阵子劫了小镇的官银,就是那个女人替陈锦鲲垫付的银子,而且听说小镇的商户大多数都有她的股份,还经常替陈锦鲲出主意,小镇里的百姓私下里都说县令夫人是女中诸葛。

“将军,东西都收拾好了,我们真的要离开这里?”副将钟力有些不舍的问。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们还呆在这边境,就有机会再翻盘。再说了,想要到这里定居下来,也要看他有没有那个造化。”史风去微微眯起眼眸,嘴角的一侧勾起,眼神中闪烁着诡异的精光。

“将军说得是。”钟力也在心里面嘀咕着,上回沙地鼠没有整死他们,未必以后就有这样好的运气。

史风云离开的第二天,陈锦鲲就让人开始在子母河的岸边兴建水渠,这水渠由丁老伯亲自监工,陈锦鲲相当的放心。

可是,就在一大路人马开工的第二天,就出现令人意外的状况。

要在岸边建水渠,势必要先绕水面先建一座堤坝,这一是为了防涝,二是为了引水方便,这早就计划好了,陈锦鲲跟手底下人商量一下,决定把堤坝建在河面较窄的地段动手,方便施工。

第一批来小镇的居民大多数是工匠,其中不乏能吃苦的石匠,挽起裤腿就打算干活,可还不等他们把第一批大麻石全部放入水中,就觉得脚底下有什么东西在水里钻来钻去,一不留神好像被什么东西叮咬一口,把腿抽出水面一看,就见一条一指多宽的体形扁长的小虫就要往小腿肚子里面钻。

想要把它拔出来,它还偏偏速度更快,等你用力把那小虫又细又滑的身体抽出皮肤,却见伤口处流出大量的鲜血。本来小虫咬下的伤口不大,可偏偏这是在水里,血水从身体里一流出来,马上就染红一大片河水。

一个是这样,两个也是这样,工匠们原先忙着手上的活,立刻变成在惊恐之中来除虫,转眼之间这河水就染红了一大片,吓得工匠们的头头赶紧把人叫上来。

有胆大的把那奇怪的吸血小虫抓来一瞧,就见这小虫又扁又长,身体呈黑色,一侧有许许多多的吸盘,就是这吸盘吸在人的小腿上来吸血,刚咬下去没有太多感觉,等到觉得疼了就已经被这小虫吸了好几口。吸饱了血的小虫身子鼓鼓囊囊的,用力踩扁它,小小皮囊里面就流出不少的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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